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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工作方案

2019-05-02 21:29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创卫病媒生物专业组资料。为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市成果,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四害”密度达标,制定本方案。

 
 
创卫〔2012〕2号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2年娄底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新区管委会,集团,城区有关单位:
  《2012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工作方案》已经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病媒生物 防制 方案 通知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2012年3月9日印发  
(共印300份)
 
 
 
 
 
 
 
 
2012年市病媒生物防制
专业组工作方案
 
为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市成果,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四害”密度达标。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办发〔2010〕16号)、《关于印发〈2011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工作方案〉的通知》(创卫〔2011〕1号)和《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政办函〔2011〕58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验收标准
(一)总体目标
 巩固灭鼠灭蟑灭蚊先进市成果,鼠、蟑、蚊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的3倍以内。
(二)验收标准
 1.灭鼠标准: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等痕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2.灭蟑标准: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3.灭蚊标准: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虫和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用500ml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虫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4.灭蝇标准: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他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二、目标任务

(一)共性任务
 见《2011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共性任务及考核验收评分表》。
(二)个性任务
1.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区管委会:(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负责抓好辖区内各办事处社区、单位、五小行业、城乡结合部和近郊村等除“四害”达标工作;(2)落实措施,强化责任,做好辖区内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协调及督促工作,做到人员到位、资金到位、购药数量到位、正确投放到位;(3)加强除“四害”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内人员参加培训班,开展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
2.市爱卫办:(1)牵头负责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牵头组织各项检查工作;(2)负责举办病媒生物防制培训班,开展技术指导;(3)负责做好公共区域病媒生物的消杀技术督查、质量管理工作;(4)负责选用科学安全有效的除“四害”药物,加强灭鼠药物安全投放及慢性鼠药中毒解救办法的指导。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城市下水道和本系统各单位除“四害”工作。
4.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1)负责城区责任地段、绿化带、主次干道、公园、公共卫生设施场地环境卫生;(2)协助做好垃圾场(站)、公共厕所、城区绿化带等处除“四害”药物及时投放或喷洒到位;(3)负责彻底清除公共区域“四害”孳生地;(4)负责清除公共区域“四害”尸骸,堵塞公共区域鼠洞;(5)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城管系统除“四害”工作。
5.市水利局:(1)负责城区河道环境卫生,消除“四害”孳生地;(2)协助做好上述地段除“四害”药物投放或喷洒到位。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汽车站的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7.娄底火车站、娄底汽车站、娄底汽车南站:负责抓好站区内环境卫生和除“四害”工作。
8.市经信委:(1)负责抓好市直工矿企业除“四害”工作,督促各项综合防制措施落实;(2)负责核算破产改制企业除“四害”经费,并向市政府提交参照城区公共区域安排除“四害”经费的请示。
9.市粮食局:负责抓好各类粮库、粮店及所属食品加工企业的除“四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抓好大、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组织学校开展经常性除“四害”工作,落实灭鼠、灭蚊、灭蝇、灭蟑措施。
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各药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行业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经常性除“四害”措施
12.市卫生局:督促本系统各职能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抓好环境卫生,落实除“四害”措施。
13.市疾控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防制监测工作。
14.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抓好各宾馆、招待所、公共场所等经营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15.市工商局:负责抓好城区各集贸市场、各食品流通单位和本系统单位环境卫生,协同税务、公安、质监等部门组织专门队伍查处病媒生物防制违禁药品,落实经常性除“四害”措施。
16.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抓好城区各食品生产单位除“四害”工作,督促检查落实除“四害”措施。
17.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组织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开展除“四害”工作,落实所管居民小区除“四害”措施。
18.市商务局:负责抓好城区商场、集贸市场、屠宰场等单位场所的除“四害”工作。
19.娄底市广播电视局、娄底日报社等新闻单位:(1)加大除“四害”活动的宣传力度;采用各种形式,全方位向广大市民宣传除害防病知识,营造除“四害”的浓厚氛围;(2)负责指导、督查各新闻媒体对除“四害”工作宣传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3)确保本系统除“四害”工作措施到位。
20.中国移动娄底分公司、中国电信娄底分公司、中国联通娄底分公司:(1)按季度向中心城区用户发送除“四害”公益短讯;(2)按照迎检需要和工作需要发送公益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1-3月)
1.制订专业组工作方案及工作督查考评方案。
2.召开专业组工作动员会,健全组织网络,完善管理制度。
3.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宣传舆论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除“四害”宣传活动
4.做好会议筹备工作,成立娄底市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
5.市爱卫办举办一期除“四害”技术骨干培训班,开展具体操作技术培训,培训面要达到90%以上。
6.多方筹集除“四害”药械经费,制订购买计划和统一采购市爱卫办推荐的除“四害”药物、药械。
(二)全面实施阶段(4-10月)
 除“四害”消杀工作包括春季灭鼠、灭蚊,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秋冬季灭鼠灭蟑等一系列病媒生物防制活动;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和技术要求,扎实抓好除“四害”工作。
1.经常性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四害”孳生地清除活动。
2.对专业防制公司严格执行备案登记制度,监督其防制效果。
3.娄底电视台、娄底日报社免费发布除“四害”消息,市电信局、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发送全城除“四害”公益短信,全面开展除“四害”宣传。
4.全市按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药物、统一考核标准)要求开展消杀“四害”行动。(1)消杀时间安排:4月开始以春季灭鼠、蚊类孳生地治理为主的除“四害”工作;6月上旬开始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10月中旬开始秋冬季灭鼠、灭蟑;10月份迎接省爱卫办组织得“国家卫生城市”预检,全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除“四害”突击行动。(2)消杀工作要求:做到投药覆盖率95%,到位率95%,保留率95%。

(三)整改验收阶段(6-12月)
 1.区、经济开发区、及各街道办事处在8月下旬对辖区内各单位、社区、门店除“四害”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2.市爱卫会在9月上旬组织对各级各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迎接省创卫预检。
3.市创卫办开展上半年及年底两次考评,认真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4.各级各部门对照自查和市、区检查通报情况,查漏补缺,做好现场、资料等各项迎省检准备工作,迎接省爱卫会病媒生物防制专家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把该项工作作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点内容,建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除“四害”工作的领导,根据各单位所应承担的工作职责,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广泛宣传、落实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部门、各社区要利用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除害防病知识,营造声势,使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除“四害”与预防疾病的重要性,提高市民健康意识。坚持“条块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各级各部门、各社区要落实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的除“四害”任务责任到户到人,各行业、各部门要自觉服从辖区的统一部署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四害”密度监测、种群调查及抗药性监测。由市疾控中心按照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为除“四害”提供技术依据;再根据监测结果科学选用除“四害”药物,合理划分重点除“四害”区域。
(三)强化督查,严格奖惩
 为确保除“四害”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创卫办、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对除“四害”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对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社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各项措施不到位,除害不力、“四害”密度严重超标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影响创建大局、拖城市后腿的,要严格问责,按照《市“三个创建”工作奖惩办法》追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2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共性任务及考核验收评分表

附件
2012年市病媒生物防制专业组共性任务及考核验收评分表
考核单位:                           考核人员:             

考 核内 容 标准分 记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组织工作机构 7分 ①区、各街道、近郊各乡镇及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制订除“四害”工作方案,建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区建立除四害技术指导组;定期研究部署除四害工作。(2分)(查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1分)②单位要配有除四害专(兼)职人员;配备人员均不得挂名或临时顶替。所有专(兼)职人员应培训合格后上岗。(2分)(查人员名单、工资表和培训记录等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1分)③除四害专(兼)职人员分工明确,任务保证书或责任书、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健全,责任和措施落实。(3分)(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1分)    
宣传发动 8分 ①召开除“四害”各阶段相关会议。②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栏。③发放宣传资料。④参加除“四害”培训班。(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2分)    

“四害”
经费落实
10分 除“四害”工作经费有保证。各单位和居民、村民户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自行负担除“四害”经费;社会公共环境除“四害”经费由市政府承担(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10分)    
三防设施 5分 有纱门、纱窗、门底有铁皮、下水道有铁网等三防设施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1分)    
环境卫生治理 12分 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方法科学,注重改造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①疏通河道沟渠,填平坑塘洼地,清除闲置积水。②大搞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暴露垃圾,清除不卫生死角。③清除鼠迹、蟑迹。④清除露天粪坑,改造旱厕、旧厕和简易厕所。⑤清理室内外杂物,完善防鼠、防蝇设施。⑥堵塞鼠洞、堵抹缝隙、剥除卵鞘,清除鼠迹、蟑迹等。(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2分)    
药物消杀 20分 ①根据季节特点和“四害”密度情况,各部门、单位按照“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技术、统一药物、统一考核标准)要求积极有效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灭鼠、灭蝇、灭蟑、灭蚊活动(10分)。②坚决服从工作调度,按要求全覆盖、足量规范投放(6分)。③要使用国家允许使用、市爱卫办推荐的除“四害”药物,严禁自行采购,使用剧毒急性灭鼠药物,防止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和污染环境。(4分)(查文字、监测资料、购药发票和现场。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5分)    
考 核内 容 标准分 记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
资料归档 8分 将病媒生物防制资料按标准要求整理归档,并作为制订除“四害”计划和部署除“四害”工作的依据。①除“四害”专(兼)职管理人员花名册。②除“四害”宣传资料汇编。③除“四害”宣传栏出版情况(底稿、相集)。④清理孳生地活动工作记录。⑤工作措施及经费使用情况。⑥除“四害”会议记录、工作计划、总结。⑦开展除“四害”工作情况(含专业公司承包情况)。(市疾控中心必须将“四害”密度监测资料按标准要求整理归档)(查统计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2分)    

 
 
 

 
 
 

 
 
 

 
30分 灭鼠:①室内外环境整洁,单位及居民区内不应发现活鼠。②无积存暴露垃圾,无不卫生死角。③堵塞鼠洞,清除鼠粪、鼠尸、修补被咬坏的门窗等物品④房屋门、窗的缝隙均应小于0.6厘米,大于0.6厘米的必须以铁皮或橡皮条等修补,达到防鼠要求⑤通风口、排水口以铁丝网设防鼠网⑥粮食、饮食、食品等重点行业和屠宰、港口、车站、农贸市场、医院等重点单位应设有鼠夹、鼠笼、粘鼠板、开展经常性灭鼠。⑦居民小区、室外环境设有毒饵站⑧建筑工地、垃圾中转站、公园、动物园、绿地、河岸、学校、单位院内、住宅间空地每2000米环境鼠迹不得超过5处⑨灭鼠工作及鼠密度自查达标,资料全面、准确、规范,上级爱卫办按规定抽样检查达标。(10分)(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3分,发现第⑧项中有超过灭鼠标准的扣5分)    
灭蟑螂:①治理环境,消除蟑螂孳生条件,如清理室内杂物,洗刷橱、柜、桌椅、案板、堵抹墙壁缝隙等,不得发现活卵鞘等蟑迹;②居民户厨房、老式平房、各单位食堂、办公室、贮藏室及地下室(地下通道)、阴沟、下水道等、医院病房的配餐室、餐厅和病人的床头柜、浴室的橱柜和贮藏室、酿造、食品生产加工车间、副食品商店、饭店、宾馆、旅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等单位或场所,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③灭蟑螂工作及蟑螂密度自查达标,资料全面、准确、规范,上级爱卫办按规定抽样检查达标。(10分)(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3分,发现第②项超过灭蟑螂标准扣5分)    
灭蚊:①疏通河道沟渠、填平坑塘洼地、清除垃圾、杂草②翻缸倒罐,彻底清理闲置积水容器,如盆、缸、罐、桶、盒、瓶、轮胎等,不得有蚊蚴(蛹)孳生③废品收购、轮胎和陶瓷缸罐堆放处应设在室内,如置于室外,必须加盖蓬布,不得有积水和孑孓孳生④消防水池(桶、缸)、浇花用的贮水缸、荷花缸、水石盆景、易积水的假山洞、喷水池等必须有防蚊灭蚊措施,如加盖、养鱼、采用微生物、缓释杀虫剂或药物等,做到无蚊蚴(蛹)孳生⑤阴井、下水道应保持通畅,窑井盖密闭,盖中孔眼应加盖塞⑥水塘、水井、沟渠、断头浜、河流、地下管道    
    阀门井、建筑工地的地沟、水池、坑洼积水以及人防工事无蚊蚴(蛹)孳生⑦灭蚊工作及蚊密度自查达标,资料全面、准确、规范,上级爱卫办抽样检查达标。(10分)(查现场和资料。发现一项工作不合格扣3分)    
灭蝇:不超过国家标准3倍。
 

病媒生物、除四害资料专栏:http://www.cww114.com/bmsw/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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