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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社区资料汇编十二编

2023-07-16 16:15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智慧社区资料汇编十二
智慧社区资料之一

九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民发〔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公安厅(局)、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政法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民政部
  中央政法委
  中央网信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5月10日

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

  智慧社区是充分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社区各类服务资源,打造基于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与服务的社区治理新形态。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按照智慧城市和现代社区的发展要求,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智慧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智慧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应用服务场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坚持统筹规划。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现有资源,推动系统集成、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为基层赋能减负。
  ——坚持需求导向。立足社区资源禀赋和居民需求,强化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突出以城带乡、急用先行、梯次推进、迭代更新。
  ——坚持安全发展。加强智慧社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依法保护居民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三)建设目标。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

  二、重点任务
  (一)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充分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依法向社区下放政务服务审批受理权限,扩大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拓展政务事项查询、办理、反馈功能。完善电子政务服务流程,实行“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运行模式,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实时共享。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大幅度优化精简部署在社区的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功能相对单一、相近或重复的办公类、管理类、学习类等APP,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家庭终端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
  (二)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做好网上群众工作。优化社区网格管理平台,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搭建社区灾害风险预警模型,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智能应用,全面提升社区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网络文明建设,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增进居民对社区生活共同体的归属感。探索推进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等,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促进智慧小区建设,拓展智能门禁、车辆管理、视频监控等物联网和云服务。
  (三)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聚合社区周边商超、物业、维修、家政、养老、餐饮、零售、美容美发、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资源,链接社区周边商户,建设便民惠民智慧生活服务圈。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优先开发符合“三农”需要的技术应用。推动社区购物消费、居家生活、公共文化生活、休闲娱乐、交通出行等各类生活场景数字化,支持村(社区)史馆、智慧家庭、智能体育场地等建设,打造多端互联、多方互动、智慧共享的数字社区生活。强化数字技能教育培训服务,助力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共享智慧生活,消除数字鸿沟。
  (四)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充分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加强地名地址信息管理,完善社区重点场所、常住居民、流动人口、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应用,提高基于高频大数据精准动态监测预测预警水平。加快构建数字技术辅助决策机制,科学配置社区服务资源、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布局。
  (五)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制定社区信息共享清单,完善统一采集、统一制表、统一报送机制,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大幅减少工作台账报表。完善乡镇(街道)与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根据服务群众需要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加强社区数据安全管理和保障,重点加强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数据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依法保护居民个人信息和隐私。
  (六)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社区政务、便利店、智能快递柜等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合理布建社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点位,推进“雪亮+”智能化应用。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基本需求和使用习惯,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优化社区智慧电网、水网、气网和热网布局,推进小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扩大智能感知设施和技术在安全管理、群防群治、机动车(自行车)管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领域应用。在维护公共安全等领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稳妥慎重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智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分工,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完善智慧社区规划、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搭建共享开放的数字底座,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场景建设,推动部门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加强数据管理和挖掘。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应用,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引导群众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和应用。
  (二)加强规划引领。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重点规划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运营、公共事业管理(安防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建设(改造),根据需要拓展其他建设(改造)项目。省级民政、政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对市、县(市、区、旗)的指导和项目支持,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区分新建社区、老旧社区等不同类型,分类规划智慧社区建设策略和重点,提前规划新建社区智慧化建设基础设施,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有效衔接。
  (三)加强保障支持。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开发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承接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运营,推进创新迭代。加强对社区工作者信息化技能培训,引导高等院校信息化相关专业毕业生在智慧社区建设相关领域就业创业。开展知识普及和教育培训,提高智慧社区应用水平。医疗、社保、民政、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应保留线下办理渠道,推广“一站式”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扩展数字化支撑下的线下服务功能,支持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提供专业化、特色化、个性化服务。
  (四)加强试点示范。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智慧社区资料之二

 

民政部等九部门印发意见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智慧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规划、需求导向、安全发展,集约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让社区更加和谐有序、服务更有温度,不断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区治理和服务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更好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
  《意见》明确,从集约建设智慧社区平台、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构筑社区数字生活新图景、推进大数据在社区应用、精简归并社区数据录入、加强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等6个重点任务入手,推动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联网对接,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健全民情反馈、风险研判、应急响应、舆情应对机制,提升社区全周期管理水平;创新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推动就业、健康、救助、养老、助残、托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完善社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基础数据,深化大数据挖掘应用;加快建立标准统一、动态管理的社区数据资源体系,大幅减少工作台账报表;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智慧化改造工程,加强社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供适老化和无障碍服务。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规划引领、保障支持、试点示范等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健全完善政府指导、多方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互联网+社区服务”,创新提供服务模式和产品。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等,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智慧社区资料之三

 

河北省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近日,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服务智慧化、智能化水平。
  智慧社区建设是加强基层治理智能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将依托已有平台,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和融合应用,提供一体化管理和服务。拓展智慧治理场景,全面推进“互联网+社区党建”,推动社区党建工作和党员管理服务信息化,推行“社区输入+网上推送+部门响应”工作模式,健全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智慧社区建设将给我们的日常生活带来哪些变化?实施意见指出,构筑数字生活图景,依托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推动就业、医疗、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
  在推进数据应用管理方面,实施意见强调,我省将依托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库,加强地名地址信息管理,完善社区失能老年人、未成年人和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基础数据。同时,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智慧安防小区智能感知设施建设力度,稳步提升优选型、示范型小区建设比例;深化智慧安防小区应用,整合各方资源,加强解析比对和实战应用,创新发展基层社会治理手段。
  实施意见提出,以设区市为单位,统一编制智慧社区建设规划;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可因地制宜探索开发符合本地实际的特色应用,做好数据采集整理工作,引导群众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和应用。
  

智慧社区资料之四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

京大数据发〔202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大数据工作推进小组    
2021年3月5日  
 

  为加快推动“十四五”时期北京智慧城市发展,依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等要求,助推“两区”建设,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七有”“五性”要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融合贯通的数据为核心、以泛在有序的感知体系为突破、以广泛普遍的联接为手段、以开放协同的全域应用场景为牵引、以健康可持续的创新生态为原生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为有力保障,全局性谋划、统筹性设计、创新性重塑、持久性攻关,构筑北京发展战略新优势,持续打造健康、宜居、安全、韧性的智慧城市发展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将北京建设成为全球新型智慧城市的标杆城市。统筹规范的城市感知体系基本建成,城市数字新底座稳固夯实,整体数据治理能力大幅提升,全域场景应用智慧化水平大幅跃升,“一网通办”惠民服务便捷高效,“一网统管”城市治理智能协同,城市科技开放创新生态基本形成,城市安全综合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数字经济发展软环境不断优化,基本建成根基强韧、高效协同、蓬勃发展的新一代智慧城市有机体,有力促进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经济发展,全面支撑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提供高质量发展平台。
  
三、发展思路
  在“四梁八柱深地基”框架基础上,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推动数据要素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智慧城市建设对政府变革、民生服务、科技创新的带动潜能,统筹推进“民、企、政”融合协调发展的智慧城市2.0建设。围绕“放管服”改革的主要矛盾,牵引政府流程再造、部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成为“政府变革新抓手”;聚焦高频难点民生问题,增强科技赋能,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民生保障能力,创造“智慧生活新体验”;通过全域场景开放、数据有序流动,吸引创新要素,落地创新成果,推广“灯塔”示范项目,助力建设“科技创新策源地”。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感知、平台赋能,夯实智慧基础
  统筹城市感知体系。建立全市感知终端“一套台账”,强化感知终端统筹管理。推进智慧杆塔等感知底座组网建设,实现多种设备和传感器“一杆多感”综合承载。统筹政务感知网络建设,加速NB-IoT等感知网络覆盖。建设全市统一的感知管理服务平台。基于“城市码”推进城市实体感知数据统管共用。
  夯实云网和算力底座。持续扩大5G网络建设规模,积极推进千兆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开展冬奥会(北京赛区)、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光缆建设。加快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部署。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加大公安、教育等行业专网统筹力度,继续推进1.4G宽带集群网建设。加快建设可以支持高级别自动驾驶运行的高可靠、低时延专用网络。建设健康云、教育云等行业云,承载智慧城市惠民业务。支持发展混合云和边缘云,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北京人工智能超高速计算中心和全球领先的绿色数据中心,提供普惠算力资源。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城市服务(促进)中心等政企联合共建模式,推动人工智能服务赋能千行百业。
  强化基础平台和数据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空间计算操作系统、区块链工厂、未来智能系统平台、隐私计算基础平台等建设,支撑数字化、区块链、人工智能、可信计算等场景应用。不断完善市、区、街(乡镇)三级目录链管理体系,加强市大数据平台汇聚、共享、开放等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设虚实交互的城市数字孪生底座。开展社会数据的统采共用、分采统用,积极探索构建政企协同、合作共赢的数据融合治理体系。
  (二)整合资源、通达渠道,便利城市生活
  深化“一网通办”服务。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入口、统一预约、统一受理、统一赋码、协同办理、统一反馈,助推数字政府建设。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促进政务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次数”,实现全部事项支持全程网办、全域通办。推动高频证照跨省共享互认,实现京津冀高频事项 “跨省通办”。完善网上政务服务支撑体系,打造数据同源、多端同步、千人千网的个性化政务服务,深化“办好一件事”主题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领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持续增强政民互动效能。围绕“七有”“五性”要求,开展12345市民服务热线综合评价工作,完善全程监督、自助查询、自动考核的“互联网+12345”市民精准服务体系,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实现“接诉即办”。拓展公众参与社会共治渠道,整合12345移动端、“随手拍”等多种政民互动渠道,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发挥市民参与和监督的作用。
  (三)统合力量、联通各方,提高政务效能
  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以城市事件为牵引,统筹管理网格,构建“横到边、纵到底”的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应用体系,推动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的“一网统管”,提高城市公共资源配置优化能力,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创新,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
  提升城市科学化决策水平。基于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城市大脑中枢,全面支撑领导驾驶舱迭代升级,构建以城市人口精准管理、经济活动监测、城市运行感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为核心的城市运行管理与决策支撑体系,实现全局统揽、精准服务、高效决策。
  推动基层治理模式升级。推进市级数据下沉赋能,加速推进基层应用与业务部门垂直系统融合集成,推动接诉即办、吹哨报到等业务应用的协同办理。构建市、区、街(乡镇)、居、民互联网协同平台。推动智慧平安小区与北京健康宝等防疫成果融合应用。突出党建引领,推动基层业务与党建业务协同联动,使党群关系更紧密、服务管理更精准。
  (四)开放共建、繁荣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加强数据开放流通。深化重点领域数据专区建设,推动政府、社会数据深度融合,充分激发数据价值。建设数字贸易孵化平台、服务平台,吸引和培育数字贸易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推进大数据交易所建设,构建数据交易生态,促进数据跨境流动。
  推动政府开放场景。开放交通、医疗、教育等领域应用场景,探索“揭榜挂帅”“毛遂自荐”等政企对接机制,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场景建设,利用“大场景”开放带动培育“大产业”。推进“智慧城市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孵化培育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推动建设完善智慧城市相关产业联盟,搭建政企链接、合作桥梁,推动产业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有效合作,引导产业“供给侧”改革。
  加速城市科技创新。超前布局6G、量子通信、脑科学等前沿技术,开展5G超高清视频直播、自动驾驶、自动化物流等典型场景的示范应用。推进普惠AI战略,提供低时延、高并发、广接入、高可靠的人工智能等开源创新技术服务,带动人工智能产业聚集和产学研用协同,实现AI等技术赋能行业。优选发掘业界优秀“灯塔”项目,发挥标杆示范作用,落实“十百千”工程,打造智慧城市创新应用新高地。
  (五)把握态势、及时响应,保障安全稳定
  强化新基建安全。实现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网络信任体系,建立网络信息空间安全策略管控、网络监测预警、应急协同调度等防护能力。加强物联感知终端安全管理。全面普及多视角租户安全服务,建立事前防御、检测,事中防护和事后响应的全方位安全能力。
  加强数据安全防护。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体系,明确不同数据安全级别的技术和管理防护措施,完善数据安全监测发现和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健全与智慧城市发展相匹配的数据安全治理体系,探索构建零信任框架下的数据访问安全机制。强化对数据专区的安全管控,在深化数据融合应用的同时保障数据安全。
  防范公共安全风险。推进智慧平安小区行动计划,开展社区、楼宇安防系统智慧化改造。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推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国家重大活动安全、高效、有序运行。促进食品、药品可追溯一致性标准实施,加强进口食品冷链监管。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常态化大数据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等城市关键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全面提升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
  (六)整体布局、协同联动,强化领域应用
  深化体系交通领域整合。推动智能信号灯“绿波调节”,推广公交信号优先系统,开展试点区域内执行任务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的“一键护航”。优化出行体验,探索公共交通“一码通乘”,推动定制公交、预约出行、共享单车、汽车分时租赁、停车位错时共享等多样化交通出行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全市交通综合治理水平,推动重点站区“一屏统管”,保障冬奥交通管理指挥调度。扩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范围与规模,探索重点区域“全息路网”,开展创新应用,促进创新发展。
  推动生态环保领域协同。加强感知统筹,建立生态环保“测管治”一体化协同体系,提升生态环保综合执法效率。提高重污染天气、地质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等场景一体化应急管理服务能力,加强水环境管理、水旱灾防御、农业农村管理、公园管理等智慧化应用。鼓励社会企业创新生态环保应用,激活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动能。
  加强规划管理应急联动。摸清城市运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监测基础设施家底,强化城市风险管理,加强应急状态下一体化指挥调度与应急救援处置的能力。推广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基于“时空一张图”推进“多规合一”。探索试点区域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实现规建管运一体联动。构建安居北京住房保障民生服务平台,提升建筑工程监管服务水平,深化住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利用随手拍、政务维基、社区曝光台等方式快速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丰富人文环境智慧应用。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延伸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进基层,推进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平台建设,推进文化惠民。基于特殊人员画像开展社会帮扶救助,打造温暖宜居社区环境。通过“北京通”等政务移动端实现失业保险申领、住房公积金提取、职业资格认定等事项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拓展扶农助农手段,利用电商平台促进农产品直播带货、直销社区。推动开展线上文旅展出、线上体育健康活动和线上演出活动,加强云转播、沉浸式观赛、多场景一脸通行等智能技术应用体验。 
  强化执法公安智能应用。提升城市执法联动能力,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推动智能化办案,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办案协作。构建科学完备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街(乡镇)层级的执法监督全覆盖。建设智慧法院,开展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等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公开等服务。进一步促进治安防控和基层治理智能化,聚焦服务2022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提升多部门整体协作、突发事件实时预警、警务决策扁平指挥等能力。 
  优化商务服务发展环境。建设完善“互联网+监管”体系,推动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变革,推动信用监管、非接触监管、非现场检查成为重要监管方式。开展“免申即享”试点,根据企业特征进行政策精准匹配和主动推送,优化惠企政策触达。支持平台型企业建设商业服务平台,实现商家互通、消费场景间互通以及线上线下互通。优化商务服务统筹监测与调度体系。支持数字贸易转型升级,围绕大型服务贸易会议发展线上会展经济。
  汇聚终身教育领域资源。推动“百千万”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推动“互联网+教育”发展,加快智慧教室建设。构建学分银行信息系统,探索为市民建立终身学习成果档案。持续优化产教融合模式,打造实训基地。支持高校、研究机构构建教育科研数据专区,提供公共政策设计与仿真、政府管理创新等创新支撑。
  激发医疗健康领域动能。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服务体系,支撑以社区智慧家医为抓手、中西医结合的基层信息惠民服务。推动电子病历、医学影像等数据在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间的授权使用;探索医学人工智能基层辅助系统的应用。构建“1个互联网诊疗服务监管总平台+N个互联网医疗子平台+1个互联网医院公共服务平台”的互联网医院监管服务体系。强化重大疫情跟踪体系,助推疫情精准防控。
  
五、支撑保障
  (一)创新体制机制,构建新时代统筹发展模式
  完善智慧城市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统筹领导,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分工协作机制和工作调度机制。加强对各区指导,推动市区两级智慧城市一体化协同发展。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财政绩效评估的精细化水平,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力度。以智慧城市行动纲要为蓝图,围绕统一框架分解和落实任务,形成整体推进路径。完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统筹管理闭环,加强基础平台和应用服务统筹约束能力。建立智慧城市评估评价体系,依托“月报季评”制度,加强对智慧城市建设应用成效的监督评价。
  (二)发挥市场作用,形成政企联合共建新机制
  探索智慧城市产业运营新模式。建立数据专区运营单位建设管理和绩效评估机制,积极吸纳、引导高科技企业和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到智慧城市的建设和运营,大力推动人工智能、边缘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应用孵化+商业合作”集聚创新资源、推动生态建设。
  多方并举破解智慧城市资金难题。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源投入,探索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机构积极支持的投融资模式。充分利用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带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三)完善政策标准,强化人才保障等支撑措施
  推进立法和标准建设。出台数字经济等地方法规,明确各方主体在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共享、开放、应用等方面的义务和责任,为数据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安全有序流动创造条件。研究制定智慧城市的应用规则与标准规范,通过统一标准打破技术壁垒,实现智慧城市互联互通。
加大人才吸引和培训宣传力度。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人才的扶持培养力度,引进全球创新领军人才,构建高层次智慧城市建设管理人才队伍。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智慧城市展会或高峰论坛,促进项目落地、资金落地、人才落地。开展智慧城市场景应用竞赛等活动,面向社会扩大智慧城市创新和创意资源引流,增强公众对智慧城市建设的认知度、参与度和获得感。
智慧社区资料之五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
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国发〔202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
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十三五”时期,在党和国家重大规划和政策意见引领下,我国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系列新成就。一是老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备。涉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优待政策等不断细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发展的标准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二是多元社会保障不断加强。基本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得到提升。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明确了两批共49个试点城市,在制度框架、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管理办法等方面作出探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快速发展。三是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十三五”期间,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包括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下同)和设施从11.6万个增加到32.9万个,床位数从672.7万张增加到821万张。各级政府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强特困人员养老保障,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给予补贴,初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迅速,机构养老服务稳步推进,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顺利实施。四是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健全。老年人健康水平持续提升,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提高至77.9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获得健康管理服务。医养结合服务有序发展,照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2020年全国两证齐全(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养结合机构5857家,床位数达到158万张。五是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老年教育机构持续增加,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更多老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治理、文教卫生等活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积极推进,老年人权益保障持续加强。老年用品制造业和服务业加快转型升级,科技化水平显著提升,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健康养生、旅居养老等融合发展的新业态不断涌现。
  “十四五”时期,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作了专门部署。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我国具备坚实的物质基础、充足的人力资本、历史悠久的孝道文化,完全有条件、有能力、有信心解决好这一重大课题。同时也要看到,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居家社区养老和优质普惠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才特别是护理人员短缺、科技创新和产品支撑有待加强、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尚需提升等方面,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统筹把握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系统整体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加快建设符合中国国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发展质量,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兜好底线,广泛普惠。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服务业多业态深度融合发展,打造制造业创新示范高地。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坚持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养老服务供给不断扩大。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均衡合理、优质高效的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老年健康支撑体系更加健全。老年健康服务资源供给不断增加,配置更加合理,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积极开展。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康复护理的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更多老年人。
  要素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行业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从业人员规模和能力不断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更加健全。
  社会环境更加适老宜居。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
  

专栏1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主要指标
指  标 2025年目标值
1.养老服务床位总量 达到900万张以上
2.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 达到100%
3.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达到100%
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达到55%
5.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占比 达到60%以上
6.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 明显增长
7.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 保持1人以上
8.老年大学覆盖面 每个县(市、区、旗)至少1所
9.“敬老月”活动覆盖面 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1次
 
  
  三、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不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适时适度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完善基本医保政策,逐步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
  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协同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职工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水平相适应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合理确定待遇保障范围和基金支付水平。制定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建立并完善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保障项目。做好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
  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并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地方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五)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
  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统筹现有的老年人能力、健康、残疾、照护等相关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全国范围内互认、各部门按需使用,作为接受养老服务等的依据。研究制定可满足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需要的国家标准,提供统一、规范和可操作的评估工具。推动培育一批综合评估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
  针对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服务。各地要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清单要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
  (六)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
  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各地要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保运转等工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公办养老机构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管理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则。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鼓励地方探索解决无监护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难的问题。
  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大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造力度,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失能老年人入住。支持1000个左右公办养老机构增加护理型床位。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设隔离功能,改造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加强人员应急知识培训,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作用,辐射带动周边各类养老机构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机制。
  

专栏2 公办养老机构提升行动
  提升覆盖能力达标率。新建和升级改造设区的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县级、乡镇级重点支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改造升级护理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到2025年,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有率达到100%。
  提升服务质量安全达标率。加强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其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标准。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等标准,评定为一级至二级服务等级的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二级至三级服务等级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建有率均达到80%以上。
  提升入住率。改善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优化供给结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明显提升,用好用足现有资源。
 
  
  (七)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通过支持县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改造、将具备条件的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综合利用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等方式,因地制宜实现农村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以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为依托,构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增加养老服务指导功能,将专业养老服务延伸至村级邻里互助点、农村幸福院和居家老年人。对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原地改造升级项目,不需要调整规划用途,不额外占用建设指标。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提供必要的援助服务,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安全问题。
  四、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覆盖面
  (八)建设普惠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十三五”时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成果,培育一批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推动集中管理运营和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家庭养老床位,将服务延伸至家庭。支持物业企业发挥贴近住户的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在乡镇(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乡镇(街道)层面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到60%,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功能互补,共同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支持建设专业化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机构,推动其在长期照护服务标准规范完善、专业人才培养储备、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养老机构针对失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引导养老机构立足自身定位,合理延伸服务范围,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支持新建护理型养老服务设施和照护服务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引导地方对普通型床位和护理型床位实行差异化补助,到2025年,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完善对护理型床位的认定办法,尽快建立长期照护服务的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规范。
  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委托经营机制,改革以价格为主的筛选标准,综合考虑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质量指标。引进养老服务领域专业能力较强的运营机构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委托经营的养老机构项目工程建设,支持规模化、连锁化运营。探索将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或拓展为连锁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城市养老服务联合体,“以上带下”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九)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各地要严格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上调标准。加强常态化督查,确保新建居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开展城镇配套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全面清查2014年以来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情况,定期进行全国通报,2025年前完成整改。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用于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利用配套设施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可重点开展失能老年人全日托养服务,无偿或低偿使用配套设施的,应当以普惠为导向确定服务价格。鼓励地方探索对相邻居住区的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统一管理运营。定期组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状况检查,对于未按养老服务用途使用的配套设施产权方,支持地方探索依法实施合理的经济处罚方式。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综合运用规划、土地、住房、财政、投资、融资、人才等支持政策,引导各类主体提供普惠养老服务,扩大供给,提高质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场原则下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十四五”期间,各地要结合实际,综合考虑企业建设运营成本、政策支持情况、消费者承受能力等因素,推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价格水平显著低于当地同等服务水平的市场化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引导地方政府制定支持性“政策包”,带动企业提供普惠型“服务包”,推动建设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机构。
  加大国有经济对普惠养老的支持。建立国有经济对养老服务供给的补短板机制,强化中央国有经济在养老服务领域有效供给,加强地方国有经济在养老基础设施领域布局。引导地方国有资本积极培育发展以普惠养老服务为主责主业的国有企业。对主要承担养老服务功能的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运营效率等情况。
  五、强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
  (十)构建城乡老年助餐服务体系。
  建立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综合利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闲置房屋等资源,打造一批食材可溯、安全卫生、价格公道的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助餐服务点)。重点补齐农村、远郊等助餐服务短板,支持当地养老服务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推广邻里互助的助餐模式。丰富和创新助餐服务提供机制,因地制宜采取中央厨房、社区食堂、流动餐车等形式,降低运营成本,便利老年人就餐。
  支持高质量多元化供餐。围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就餐需求,鼓励助餐机构开发餐饮产品、丰富菜色品种、合理营养膳食。建立助餐服务合理回报机制,由经营者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适度利润水平确定收费标准,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引导外卖平台等市场主体参与助餐配送。推动助餐机构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十一)开展助浴助洁和巡访关爱服务。
  发展老年人助浴服务。支持社区助浴点、流动助浴车、入户助浴等多种业态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连锁化助浴机构。研究制定老年人助浴服务相关标准规范,加强养老护理员助浴技能培训。支持助浴服务相关产品研发,推广应用经济实用型产品。鼓励助浴机构投保相关保险,提高风险保障程度。
  引导助洁服务覆盖更多老年人。支持家政企业开发被褥清洗、收纳整理、消毒除尘等适合老年人需求的保洁服务产品。引导物业企业将保洁服务范围由公共区域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助洁服务。
  加强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建立居家养老巡访关爱服务制度,实行普遍巡访和重点巡访相结合,采取电话问候、上门探访等多种形式,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通过“社工+邻里+志愿者+医生”相结合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服务。
  (十二)加快发展生活性为老服务业。
  提高老年人生活服务可及性。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导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广泛对接老年人需求,提供就近就便消费服务。组织和引导物业企业、零售服务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拓展为老服务功能,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服务。
  培育老年人生活服务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发展,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精准对接为老服务需求,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平台化展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为老服务,鼓励“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培育城市级综合信息平台和行业垂直信息平台。引导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服务模式。鼓励互联网企业开发面向老年人各种活动场景的监测提醒功能,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六、完善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十三)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开发老年健康教育科普教材,通过老年健康宣传周等多种活动,利用多种传播媒介普及健康知识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项目,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老年人群重大传染病的早期筛查、干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程。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指导,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行动。推动老年健康领域科研成果转化,遴选推广一批老年健康适宜技术,提高基层的老年健康服务能力。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
  (十四)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
  增强医疗卫生机构为老服务能力。加强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建设,布局若干区域老年医疗中心。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支持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综合征管理,促进老年医疗服务从单病种模式向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方便老年人看病就医。
  推动医疗服务向居家社区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机构自主确定。鼓励社会力量开办社区护理站。积极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
  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稳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推动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支持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机制。加强对社会公众的生命教育。
  

专栏3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
  老年健康促进工程。监测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将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覆盖至所有县(市、区、旗)。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实施老年口腔健康行动和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实施老年痴呆防治行动,提升老年痴呆防治水平。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构建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以及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护理院(中心、站)。在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每个县(市、区、旗)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立安宁疗护病床。
 
  
  (十五)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丰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鼓励大型或主要接收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医联体管理,根据服务老年人的特点,合理核定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医保限额。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到2025年,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支持优抚医院、光荣院转型,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与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毗邻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实现资源整合、服务衔接。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健全医养结合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数据共享,完善医养结合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护理服务”、“互联网+康复服务”,发展面向居家、社区和机构的智慧医养结合服务。
  

专栏4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专项行动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改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
    医养结合示范行动。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专业化、规模化、医养结合能力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县(市、区、旗)和示范机构创建活动。
 
  
  (十六)强化老年人疫情防控。
  制定老年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指南,分类完善居家、社区和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措施。在疫情应急处置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顾、心理慰藉等服务。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制度和能力建设。
  七、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十七)发展壮大老年用品产业。
  加强老年用品研发制造。大力开发满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需求的老年生活用品。针对不同生活场景,重点开发适老化家电、家具、洗浴装置、坐便器、厨房用品等日用产品以及智能轮椅、生物力学拐杖等辅助产品,推广易于抓握的扶手等支撑装置以及地面防滑产品、无障碍产品,发展老年益智类玩具、乐器等休闲陪护产品。针对机构养老、日间托养、上门护理等需求,重点开发清洁卫生、饮食起居、生活护理等方面产品,提升成人尿裤、护理垫、溃疡康复用品等产品的适老性能,发展辅助搬运、翻身、巡检等机器人。发展老年人监护、防走失定位等产品。
  促进优质产品应用推广。制修订一批关键急需的老年用品和服务技术标准,促进质量提升,规范市场秩序,引导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建立老年用品产品目录,适时进行评估并动态调整。对自主研发、技术领先、市场认可的产品,优先纳入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在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发展嵌入式康复辅助器具销售和租赁网点,提供用品展示、预约使用、指导教学、售后维修、回收利用等服务。
  鼓励发展产业集群。鼓励国内外多方共建特色养老产业合作园区,加强市场、规则、标准方面的软联通,打造制造业创新示范高地。优先培育一批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品牌,推动我国相关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专栏5 规划布局一批银发经济重点发展区域
  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区域,规划布局10个左右高水平的银发经济产业园区。支持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在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推进国际性、跨区域合作。结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评选,在全国打造一批银发经济标杆城市,推进在服务业融合发展、制造业转型升级、新技术新业态培育方面的探索创新。建立区域老年用品市场交易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举办老年用品博览会、展销会。
 
  
  (十八)促进老年用品科技化、智能化升级。
  强化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领域的深度应用。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康复辅助器具、健康监测产品、养老监护装置、家庭服务机器人、日用辅助用品等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实用性和安全性,开展家庭、社区、机构等多场景的试点试用。
  加强老年科技的成果转化。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老年用品关键技术和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服务创新及应用推广,促进产业创新。支持在老年用品领域培育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加强老年用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相关专利、商标和商誉等合法权益。
  发展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加快人工智能、脑科学、虚拟现实、可穿戴等新技术在健康促进类康复辅助器具中的集成应用。发展外骨骼康复训练、认知障碍评估和训练、沟通训练、失禁康复训练、运动肌力和平衡训练、老年能力评估和日常活动训练等康复辅助器具。发展用药和护理提醒、呼吸辅助器具、睡眠障碍干预以及其他健康监测检测设备。
  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应用。针对老年人康复训练、行为辅助、健康理疗和安全监护等需求,加大智能假肢、机器人等产品应用力度。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建设,建设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立一批智慧健康养老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编制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完善服务流程规范和评价指标体系,推动智慧健康养老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专栏6 老年用品研发制造应用重大科技攻关
  结合“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专项的实施,加强对高龄老年人机能增强和照护、失能老年人用品等的研发。围绕神经系统损伤、损伤后脑认知功能障碍、瘫痪助行等康复治疗需求,突破脑机交互等技术,开发用于不同损伤康复的辅助机器人系列产品,实施智能服务机器人发展行动计划。研发穿戴式动态心电监测设备和其他生理参数检测设备,发展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等健康监测产品,开发新型信号采集芯片和智能数字医疗终端。
 
  
  (十九)有序发展老年人普惠金融服务。
  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引导全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快研究开发适合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多样化护理需求的产品。研究建立寿险赔付责任与护理支付责任转换机制,支持被保险人在失能时提前获得保险金给付,用于护理费用支出。支持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积极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支付、储蓄、理财、信托、保险、公募基金等养老金融产品,研究完善金融等配套政策支持。加强涉老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严禁金融机构误导老年人开展风险投资。
  八、践行积极老龄观
  (二十)创新发展老年教育。
  加快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鼓励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发挥社区教育办学网络的作用,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各地开放大学举办“老年开放大学”,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在线老年教育。创新机制,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
  (二十一)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
  加强老年人就业服务。鼓励各地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为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权益和创业权益。支持老年人依法依规从事经营和生产活动,兴办社会公益事业。按照单位按需聘请、个人自愿劳动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延长工作年限。
  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在全社会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老年人根据自身情况,积极参与家庭、社区和社会发展。积极开展“银龄行动”,支持老年人参与文明实践、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科教文卫等事业。建设高层次老年人才智库,在调查研究、咨询建言等方面发挥作用。鼓励和引导老年人在城乡社区建立基层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搭建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平台。指导和促进基层老年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
  

专栏7 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行动
  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党建工作,改善基层老年协会活动设施和条件,加强骨干培训和活动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等对基层老年协会进行培育孵化,打造一批规范化、专业化基层老年协会。做好基层老年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推动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监管措施,加强规范管理。
 
  
  (二十二)丰富老年人文体休闲生活。
  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改扩建或新建一批老年公共文体活动场所,支持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运营效率。鼓励编辑出版适合老年人的大字本图书,加强弘扬孝亲敬老美德的艺术作品创作,在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播放平台增加播出,推出养老相关公益广告。搭建老年文化活动交流展示平台,支持老年文化团体和演出队伍登上乡村、社区舞台。鼓励和支持电影院、剧场等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增加面向老年人的优惠时段。
  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在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公共体育设施布局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加强配套运动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项目,搭建平台组织相关赛事和锻炼展示活动。发布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指南,根据差异化的身体素质推荐适合的运动项目和锻炼强度,推广中国传统保健体育运动。鼓励建立老年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指导和帮助老年人科学开展各类体育健身项目。营造良性的体育健身消费环境,鼓励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服装、锻炼器材等产品以及健身指导、竞赛参与等服务。
  促进养老和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各类旅游景区、度假区加强适老化建设和改造,建设康养旅游基地。鼓励企业开发老年特色旅游产品,拓展老年医疗旅游、老年观光旅游、老年乡村旅游等新业态。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旅居养老旅游服务设施,结合各地自然禀赋,形成季节性地方推介目录,加强跨区域对接联动,打造旅居养老旅游市场。以健康状况取代年龄约束,修改完善相关规定。
  九、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二十三)传承弘扬家庭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在全社会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百善孝为先”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支持地方制定具体措施,推动解决无监护人的特殊困难老年人监护保障问题。
  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公益课程并利用互联网平台等免费开放,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提供指导,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配备辅助器具和防走失装置等设施设备。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制度。探索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
  

专栏8 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工程
  每年在重阳节当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动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以走访慰问、权益维护、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主题宣传等多种方式,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
  每年举办一次中华孝亲敬老文化传承和创新大会。持续开展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
  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增强全社会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推动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广泛共识。
 
  
  (二十四)推进公共环境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提升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水平。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小区路面平整、出入口和通道无障碍改造、地面防滑处理等,在楼梯沿墙加装扶手,在楼层间安装挂壁式休息椅等,做好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有条件的小区可建设凉亭、休闲座椅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的适老化改造。推动将适老化标准融入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失能、残疾、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
  推动公共场所适老化改造。大力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大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公共交通工具等适老化改造力度,在机场、火车站、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为老年人设置专席以及绿色通道,加强对坡道、电梯、扶手等的改造,全面发展适老型智能交通体系,提供便捷舒适的老年人出行环境。推动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环境适老化改造。
  (二十五)建设兼顾老年人需求的智慧社会。
  完善传统服务保障措施。对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设置必要的线下办事渠道并向基层延伸。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名额。加强身份证信息归集和数据互联互通,在更多领域推广“一证通行”。定期开展拒收现金专项治理。
  推进智能化服务适应老年人需求。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数据共享,优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持续推进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鼓励企业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将无障碍改造纳入日常更新维护。支持终端设备制造商、应用产品提供商、养老服务机构联动,促进上下游功能衔接。以市场力量为主体推动出台一批智能技术适老化改造标准。组织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运用新技术。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长效解决“数字鸿沟”难题。发挥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总结各地创新经验和举措,及时推广并适时形成政策文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对各地公共服务适老化程度进行评价,相关结果纳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综合评估。
  

专栏9 智慧助老行动
  在全国城乡社区普遍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研究编制一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教材,鼓励老年人家庭成员、相关社会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遴选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提供志愿培训和服务。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良好氛围。
 
  
  (二十六)培育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老龄法治建设,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鼓励各地争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将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评选的重要内容。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鼓励各地推广与当地文化风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敬老爱老优待服务和活动。
  积极发挥多方合力。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库,鼓励机构开发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参与,引导在校生志愿服务和暑期实践、相关专业学生社会实习、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服务等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需求有效对接。围绕关爱老年人开展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活动,依法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扶持和监管。
  十、增强发展要素支撑体系
  (二十七)推动有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
  加大改革力度。按照“脱钩是原则、保留是例外”的要求,推动党政机关等所属培训疗养机构撤销或脱钩,资产统一划转至负责接收的国有企业,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整体转型。坚持“应改尽改、能转则转”的原则,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培训疗养机构主要转型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不得以养老名义经营其他业务。各地要建立绿色通道,本着尊重历史的原则,积极协调解决培训疗养机构转型问题。
  强化示范引领。将培训疗养机构数量较多、分布集中的北京、大连、青岛、深圳、成都、杭州、秦皇岛、苏州、扬州、九江等确定为重点联系城市,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培训疗养机构转型,打造一批转型优质项目,纳入普惠养老专项行动,争取在2022年年底前基本投入运营。制定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规划,建设北戴河地区培训疗养机构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集中示范区。
  (二十八)完善用地用房支持政策。
  科学规划布局新增用地。根据人口结构现状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因地制宜提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规模、标准和布局。科学编制供地计划,分阶段供应规划确定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并落实到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做到应保尽保。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予以安排。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以多种方式供应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优化存量设施利用机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利用存量场所改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存量土地用途的变更程序。利用存量商业服务用地开展养老服务的,允许按照适老化设计要求适当放宽户均面积、租赁期限等土地和规划要求。养老服务机构所使用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适用过渡期政策,五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顺畅接续的政策措施,稳定养老服务机构预期。出台支持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指引,由养老服务机构与村集体约定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方案。
  (二十九)强化财政资金和金融保障。
  强化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适应今后一段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完善老龄事业发展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加大倾斜力度,自2022年起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地方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同步考虑运营问题,确保后续发展可持续。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可操作的运营补贴等激励政策,引导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年人,鼓励对接收外地老年人的机构同等适用相应补贴政策。
  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落实落细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因难以计量等操作性原因无法执行的,探索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予以解决。
  拓宽金融支持养老服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差异化信贷支持,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合理融资需求。鼓励探索以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质押贷款,满足养老服务机构多样化融资需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审慎有序探索养老服务领域资产证券化,支持保险资金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机构运营相关保险。
  (三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完善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质量评价等政策,鼓励聘用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推动行业专业化发展。完善养老护理员薪酬待遇和社会保险政策。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机制,科学评价技能水平和业绩贡献,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促进养老护理员工资合理增长。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支持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从事养老服务业,引导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规定获得补贴。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和为老志愿服务激励褒扬机制。通过职业技能大赛等途径加大社会宣传,支持地方探索将行业紧缺、高技能的养老服务从业者纳入人才目录、积分落户、市民待遇等政策范围加以优待。
  拓宽人才培养途径。优化养老服务专业设置,结合行业发展新业态,动态调整增设相关专业并完善教学标准体系,引导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力度。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产教融合,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养老企业,支持院校和优质机构共建合办养老服务实训基地,探索将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发展成实习实训点。大力发展老年学、养老服务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中医养生学相关专业本科教育。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开设老年学、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学、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老年营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老年社会工作等课程,鼓励高校自主培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领域的高水平人才,加大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引才用人力度,为智慧健康养老、老龄科研、适老化产品研发制造等领域培养引进和储备专业人才。落实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或养老机构)执业。在养老机构举办的医疗机构中工作的医务人员,可参照执行基层医务人员相关激励政策。
  

专栏10 人才队伍建设行动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扩容。积极增设养老服务相关本科专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增设老年学、养老服务管理等专业。动态调整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扩大养老服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老年医学人才队伍培养。对全国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医养结合机构的1万名骨干医护人员、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从事安宁疗护工作的5000名骨干医护人员,开展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老年医学领域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招聘、使用和培养等方面向医养结合机构倾斜,鼓励医养结合机构为有关院校提供学生实习岗位。将老年医学、护理、康复等医学人才纳入卫生健康紧缺人才培养。开展相关人才培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依托现有资源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
  为老服务人才队伍提质。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加大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支持力度,引领带动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整体提升。完善和发布一批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建设,遴选一批优秀课程和教材,持续推动职业院校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教师、教材、教法改革。积极稳妥推进1+X证书制度,推进老年照护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及考核工作。
 
  
  十一、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三十一)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监管。
  落实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书面承诺养老服务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开展活动,书面承诺向社会公开,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本机构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加大依法打击查处力度。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三十二)引领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协同监管,健全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负担。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行为监管,严防欺老虐老行为。利用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手段,创新开展智能监管,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充分运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
  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完善养老机构备案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制定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好差评制度”,持续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进要素市场制度建设,实现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服务领域标准的制修订,研究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服务标准。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等级评定与认证体系,推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等级划分与评定等国家标准的实施,引导养老服务机构通过养老服务质量认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养老服务相关地方标准,鼓励社会组织自主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要求的养老服务相关团体标准。积极参与养老服务领域国际标准化活动。支持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和机构开展标准化管理。
  (三十三)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
  切实防范各类侵权风险。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的侵权行为,特别是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抵御欺诈销售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养老诈骗重点防范和整治工作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打击。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预付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对预付费的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的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退出机制,指导退出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服务协议解除、安置等工作,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
  加强涉老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相关社会组织的作用,做好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
  规范中高端机构养老发展。对建设、销售以老年人为主要居住群体的住宅或居住小区,要坚持以服务为本的功能定位,鼓励地方建立监管机制,落实信用承诺,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经营健康稳定可持续,严禁以养老之名“跑马圈地”。
  十二、实施保障
  (三十四)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坚强保障。强化各地落实规划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十五)完善法治保障。
  落实依法治国要求,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推动制定养老服务法,构建以老年人权益保障、养老服务等法律为统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相关标准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法律体系,实现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发挥养老服务法规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十六)强化组织协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制定实施专项规划,加强与相关规划衔接。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发挥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统筹管理。支持城市群、都市圈打造养老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格局,形成服务能力衔接、产业发展协同的合作区域。支持大型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推动养老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推动以地级行政区为单位制定“整体解决方案”,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考虑,全方位整合资源力量,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三种路径协同发展。
  

专栏11 养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
  地方层面制定实施方案。地方党委和政府结合本地区人口老龄化发展形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风土人情等,制定实施养老服务“整体解决方案”,重点包括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强财力支撑、完善要素保障、创新支持政策、设计运行机制等内容,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可持续性。
  国家层面共同行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加强指导,对于“整体解决方案”含金量高的地方,在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将养老服务领域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将所在地项目向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和战略合作金融机构重点推介,通过老龄产业白皮书、大型论坛、现场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积极推广。
 
  
  (三十七)健全数据支撑。
  建立完善老龄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公报。持续开展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依据养老产业统计分类,开展养老产业认定方法研究,推进重要指标年度统计。统筹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加强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等,汇聚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从业人员等基本数据集,建设公众需求牵引、政府监督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的全国养老数据资源体系。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强疾病预测预警,提供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个性化服务。鼓励和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老年健康监测能力建设,为老年健康状况评估和疾病防治提供信息支持。积极利用智库和第三方力量,加强基础性研究,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开展老龄化趋势预测和养老产业前景展望,通过发布年度报告、白皮书等形式服务产业发展,引导社会预期。健全老龄事业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
  (三十八)深化国际合作。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落实一批具有技术先进性、理念创新性、模式带动性的示范合作项目,支持我国优质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推动建立健全双多边合作机制,探索与老龄化程度较高国家及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加强政策交流、项目对接、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等务实合作,以应对人口老龄化国际合作推动“一带一路”民心相通。
  (三十九)落实评估考核。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地的指导、督促,及时检查并向国务院报告本规划落实工作进展情况。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适时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相关指标,推进任务落实,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投入到位、见到实效。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智慧社区资料之六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银川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银政办发〔2020〕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银川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发挥社区重要载体作用,促进社区治理及社区服务更加高效、精准、智能、便捷,大力发展社区消费,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市智慧社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一高三化”战略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市委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日益增长的现代化服务需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为支撑,按照“政府引领,市场推动”总体思路,着力打造以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以社区为基本载体的智慧城市建设单元,提升社区智慧治理、智慧服务水平,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愉悦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建设原则
  (一)以人为本、便民惠民。立足便民、惠民、利民的基本原则,着眼解决居民生活“痛点、难点”,以与居民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事项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及服务水平,打造便捷、安全、宜居社区。
  (二)规划引导、市场推动。强化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领、监督监管作用,先谋划再行动,加强各部门协同规划、协作考核。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扩大社会合作,探索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智慧社区建设和运营模式。
  (三)标准先行、平战结合。建立智慧社区建设及评价标准,加快规范整合、优化开放各类数据资源,实现各类服务与居民需求有效对接。进一步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管理,不断完善具有“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特征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
  (四)务实创新、安全可控。增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树立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与智慧社区建设相融合的创新思维,推动传统社区服务资源与互联网深度融合,线上线下联动发展。增强安全意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坚守数据安全底线。
  三、总体目标
  以“惠民、兴业、善政”为目标,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创新引擎,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通过5G、小区物联网、视频监控建设实现人、地、事、物等基本信息的全量采集、一体汇聚,与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依托银川市“166”城市运营管理指挥架构,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网格化社区治理体系,着力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提高住宅小区智慧化水平为重要支撑手段,对新建住宅小区提高建设标准,对现有小区进行分期分批智能化改造,计划三年内全市小区达到智慧小区标准,2020年智慧小区覆盖率力争达到15%,2021年智慧小区覆盖率力争达到50%,2022年智慧小区覆盖率力争达到100%,每年各县(市)区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性的智慧小区。2022年底,全市小区基本完成智慧化改造。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小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光纤入户、千兆示范”,不断提升小区和家庭互联网宽带接入能力,入户光纤速率不低于200M。大力推进移动网络建设,实现室内外区域、楼梯电梯、地下空间手机信号无缝覆盖,逐步扩大小区公共区域WIFI无线网络覆盖率。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和商用进程,超前布局下一代基础设施。完善小区综合布线系统,统一部署各类数据传输网络,满足多家通信运营商及广电网络接入需求。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中国移动银川分公司、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2.加快社区办公场所网络建设。对各县(市)区及其组成部门、街道和社区的网络设施建设统一布局、加快推进,将社区办公场所的网络整合到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带宽接入能力不小于100M。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网信局,中国移动银川分公司、中国联通银川分公司、中国电信银川分公司、宁夏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3.扩大小区物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传统机械式水、电、气、暖计量装置改造升级,加快远程抄表及远程控制系统建设。推进电动自行车及汽车智能充电系统建设,普及智能快递柜、智能垃圾分类箱、无人售卖机、无人图书借阅机、缴费及信息查询一体机、环境监测设备、入户直饮水等智能化终端设施,为小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务。推进小区信息提示屏、公共应急广播等系统建设,实现公共信息及时发布。鼓励为社区6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病患人群配备电子辅助终端,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健康医疗信息化服务支持。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卫健委、市市政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银川中铁水务公司、银川供电公司、宁夏哈纳斯燃气公司
  4.推进小区智慧安防系统建设。推进小区入口、地下停车场及楼宇智能门禁设施建设,实现人员、车辆有效管理。推进周界防范报警系统建设,构筑小区安全防护屏障。推进小区视频监控系统、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识别系统建设,实现小区公共区域安全有效管理,防止高空抛物等侵犯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推进电子巡更系统建设,提升小区物业巡更质量。推广安装楼道烟雾传感、居家燃气泄漏等报警装置,并实现与消防系统的联动,提高火灾事故预防处理能力。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网信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支队
  (二)推进智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5.加快推进社区生活智慧服务圈建设。针对智慧社区服务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对各类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充分利用、广泛开发,发挥市场化机制,利用各类APP应用平台,在15分钟社区生活服务圈基础上,为社区居民提供足不出户、随时随地“一站式”服务。创新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提供家政、维修、餐饮、娱乐、购物、教育等服务信息搜索、预约、支付、评价功能,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建立完善社区生活服务智能配送体系,提升配送效率,完善“最后一百米”配送管理,实现社区级即时配送。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6.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加快电子政务向基层延伸,支持社区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形成“政府引导、党建引领、社会参与、社区自治”的社区服务创新模式。利用“i银川”APP进一步整合和开发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推动政务服务向社区延伸,使社区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实现更多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掌上办”。加强社区医院资源整合,让居民能享受到社区医院网上咨询、预约挂号、药品配送服务。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向社区扩展,为居民提供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依托市级志愿者服务平台,完善党员志愿者服务申请、监督、考核功能。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信息推送机制,并及时将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推送到社区或居民。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市审批服务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推进小区智慧物业体系建设。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结合智慧小区评价标准及激励措施,推动物业评级与智慧小区、文明小区互融共建,充分调动物业公司参与积极性,推进智慧物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物业缴费、设施报修、业主投诉、业主投票以及物业服务质量监控管理,推动传统物业向智慧物业升级,并实现与社区数据管理平台对接,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纳入社区治理,有效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网信局
  (三)构建智慧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8.推进社区网格化治理体系建设。整合建立社区网格化数据采集平台,打通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指挥中心系统,发挥网格作用,对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完善综合式、集成式、共享式智慧社区数据功能模块,实行定向网格化管理,为社区居民、基层组织和政府机构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大数据服务和应用。
  牵头单位:市智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
  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推进社区管理一体化建设。搭建社区数据管理平台,对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信息系统数据报送表格进行梳理、整合,建立社区基础数据库,实现社区数据“一码”填报、统一汇集、分业务导出上报,逐步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信息系统向社区数据管理平台集成和互联互通,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填报工作,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社区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网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五、推进举措
  (一)加强智慧小区技术指导规范建设
  市网信局会同公安局、住建局制定智慧小区建设技术指导规范,对智能化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智慧小区平台建设等内容进行规定。由市网信局制定智慧小区数据对接技术指导规范,对相关平台数据库、网络接口、平台接口及基础配套设施接口的类型和要求进行规定。
  (二)建立现有小区智慧化改造评价奖励体系
  鼓励各县(市)区推动现有小区智慧化改造升级,大力培育“互联网+服务+管理”的新模式新业态。由市网信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住建局根据《银川市智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评价指标(试行)》制定分级评分标准,对各小区智慧化设施建设水平进行分级评定(共3级)。市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针对新评定智慧小区智慧化升级改造部分,对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小区智慧化升级改造部分投资金额的20%,且单个智慧小区奖励金额按评定的相应三个等级最高分别不超过1万元、3万元、5万元。
  (三)规范新建小区智能设施建设
  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和支持将智能化设施建设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市网信局、公安局、住建局等部门按照智慧小区建设技术指导规范,对新建小区监控、人脸识别、车辆识别门禁等智能化设施配备情况进行联合考核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智慧社区建设是智慧银川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工作在市网信委的领导下开展,各县(市)区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并参照市级做法,建立以住建局、民政局、信息化主管部门等部门联合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共同责任机制,负责各种整体设计和系统推进实施工作,从全局上把握好智慧社区建设的方向和重点,科学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二)加强顶层设计。对于现有小区,编制改造提升规划时,应按照智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相关标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对于新建小区,要充分考虑智慧化元素,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验收,高效能管理。要统筹制定智慧小区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以及数据共享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确保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实现智慧小区建设工作统一标准、上下联动、资源共享、集约建设、协调发展。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市场运作、政府扶持,探索多方投入机制,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要将智慧小区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同时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使用中央和自治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形成政策资金叠加效益。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智慧社区建设工作成效纳入智慧城市建设考核及各县(市)区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具体的量化指标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督办问责,定期通报总结,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智慧社区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开展信息采录、信息储存、信息提取、信息应用等环节常态化信息安全评估,严格设备终端安全准入认证,有效排除信息安全隐患,降低信息安全风险。加大培训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和网络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全社会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和信息安全防范能力,确保智慧社区建设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智慧社区资料之七
 
关于印发江苏省“智慧民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各处室、直属单位:
  《江苏省“智慧民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第十七次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民政厅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智慧民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近年来,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信息化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覆盖省到社区五级的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顺利推广,江苏民政综合服务“旗舰店”上线运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稳步开展,对于规范全省民政业务办理、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广泛应用,政府治理模式、服务方式、监管手段等发生巨大变革,人民群众对服务便利需求日益强烈。但我省民政信息化建设与新技术融合尚不充分,与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业务应用支撑不足、信息共享协同不畅、在线服务便捷性不高、政务服务整体效能不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强化顶层设计,注重统筹集成,以更加过硬的信息化成果助力现代民政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智慧民政”建设,提升民政管理服务精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数字化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快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推进全省“智慧民政”建设,以一体化和集成化为核心,统筹推进机制、建设模式和实践路径,以场景应用和管理赋能为抓手,全面促进精准服务与高效监管,以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关键,充分发挥数据价值,以新技术运用为支撑,切实提高服务对象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全方位推动民政工作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发展、重塑性变革,助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整合。按照全省“一盘棋”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统一基础支撑、统一标准规范、统一评价考核,高起点谋划架构体系,高标准建设示范工程,高水平打造一体化“智慧民政”,推动各级分散的民政政务信息系统加快向省级平台整合。
  2.坚持创新发展。创新发展理念、建设思路、技术路径、服务模式,借鉴“用户思维、平台思维、迭代思维、跨界思维”等互联网思维,引导社会力量和创新载体参与共建,形成边界清晰、资源共用、合作共赢的创新闭环,打造良好生态。
  3.坚持融合融通。针对信息孤岛、重复建设等问题,以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为途径,以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治理和服务为主线,加快平台再造、流程再造、管理再造、服务再造,实现互联互通、共享共用。
  4.坚持试点示范。聚焦群众办事的难点、政务服务的堵点、民生服务的痛点,打造一批具有引领性的民政应用场景,鼓励基层探索特色应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以点带面、示范带动,让“智慧民政”建设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5.坚持集约安全。依托部省政务云平台,构筑多网融合、集约高效、安全可控的“智慧民政”基础设施基座,推动自主研发技术应用,完善安全防护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网络、系统和数据安全。
  
(三)发展目标。
  分阶段、按步骤、又快又稳地推动“智慧民政”建设发展,通过三年努力,实现民政服务便捷可及、数据共享高效有序、社会治理协同精准、决策预警科学智能、数据价值充分释放,打造“智慧民政”省级标杆。
  2021年底前,着力平台搭建、系统开发,全面优化省级一体化“智慧民政”技术架构,实施民政业务系统改造提升,省市两级系统整体上云率达到80%;完善统一归集和集中共享的数据应用机制,业务数据省级归集率达到70%;围绕“一件事联办”,打造一批民政服务在线应用场景。
  2022年底前,着力数据驱动、业务变革,基本建成整体运行、共享协同、服务集成的支撑体系,省市两级系统整体上云率达到100%;信息堵点全部打通,业务数据省级归集率达到100%,数据按需共享、实时交换,有力支撑民政管理服务开展;民政在线服务场景更加丰富,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基本形成“智慧民政”框架体系。
  2023年底前,着力迭代提升、智慧赋能,所有民政业务实现信息化管理,新技术应用与民政工作深度融合,民政数据治理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线服务方式更加多元,监管手段更加智能,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民政服务,形成“智慧民政”江苏品牌。
  具体实现“五个一”目标:
  一网通办。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民政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依托省政务服务网民政综合服务旗舰店和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物流快递等基础支撑,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实现民政业务全流程、在线化办理,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大力推广掌上办、指尖办,全面提升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向“网上好办”转变。
  一体智管。围绕“智慧管理一平台”,加快推进分散的各级各类民政业务管理系统向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整合,实现一个平台对外,做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统一入口,通过对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子系统进行改造提升,深化业务流程协同再造,进一步完善功能,优化运行,拓展新技术应用,实现全领域、全方位、全链条信息化监管,推动民政业务管理从“条块分割”向“整体智治”转变。
  一屏统览。围绕“感知调度一大屏”,建设省级民政综合指挥调度中心,依托5G、大数据、云视讯、物联网等技术,接入实时业务数据、监控视频画面、热线工单信息以及外部门、第三方数据资源,全景式、可视化、多维度展现全省民政业务发展态势,做到一屏观全局,实现态势全面感知、趋势智能预判、风险及时预警、指令实时分派、问题联动处置、流程闭环管理,推动民政应急管理从“被动处置”向“主动发现”转变。
  一脑聪算。围绕“数聚赋能一大脑”,完善全要素、全口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民政主题数据库,有效汇聚全省民政信息资源,开展省级民政数据中台建设,形成数据采集、存储、交换、治理、分析、应用为一体的支撑能力,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快速校核机制,利用大数据关联分析、数学建模、深度挖掘等技术,建设智慧民政大脑,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推动民政管理决策从“经验判断”向“数据分析”转变。
  一键直达。围绕“精准推送一键通”,创新民政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开展政策一键搜、服务一键找、问题一键查等智能引导服务,基于大数据动态画像和用户在线行为分析,准确识别潜在服务对象和需求,一键匹配政策、链接资源,利用智能推送、定点提醒、号码直呼、上门代办等方式,提供主动式、管家式服务,实现“来办、能办”到“推送办、智慧办”提升,推动民政公共服务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二、架构体系
  围绕“五个一”目标,构建江苏省“智慧民政”1312总体架构体系如下: 
  
  一个设施基座。依托民政部和我省统一的政务云、网等基础设施,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形成“智慧民政”建设集约化基座,提供网络、存储、灾备、计算等能力。
  三大支撑平台。建设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政务前台、数据中台和业务后台,其中数据中台是协同枢纽,政务前台提供统一的政务服务支撑,业务后台集成民政各类业务办理。 
  一个指挥中心。构建省级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实现多渠道民政服务事项受理、智能化精准服务推送、可视化业务监管联动、多维度数据分析研判。
  两大保障体系。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制定配套政策和信息化标准规范,强化贯标执行。健全主动防御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网络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提升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三、重点任务
  
(一)业务管理协同工程。
  1.推进信息系统整合互通。按照一体化发展思路,做好落地我省使用的部建“金民工程”系统和各地自建的各类民政业务系统向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整合,通过关停并转、系统集成、数据对接、单点登录等方式,做到与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的“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形成全省“智慧民政”统一门户,实现民政系统内部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一个出口对外。
  2.实施业务平台迁移上云。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部署要求,坚持以“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实施云融合工程,依托民政部和省、市两级政务云平台基础设施,推进民政业务系统集约化部署,主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运行,降低硬件投入和运维管理成本。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于2021年底前完成迁移,各地保留的自建系统要按照2022年底前迁移完毕的目标,申请调配本地云资源,有序推进上云工作。
  3.完善六大体系业务集成。围绕我省高质量现代民政“六大体系”建设发展主线,结合民政业务范围新拓展和新要求,遵循“需求导向、急用先行、分类推动”原则,瞄准“管用、好用、乐用”的目标,对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各业务系统进行改造重构,按照“大救助、大养老、大未保、大协同、大治理、大服务”设置6大子系统,推进子系统内部各业务应用的集成融合,打通各环节通道,实现数据贯通、流程联通、业务协同、资源统筹。
  4.推动行政办公效率变革。改造建设民政行政办公系统,实现办文办会、督查督办、信息报送、财务管理、后勤事务等在线办理、协同审批,大力推广“掌上办公”,推行扁平、移动、智能的办公方式,确保政令畅通、运转有序、高效协同。进一步发挥视频技术作用,扩展移动会议、桌面会商等应用。建设全省民政系统在线培训平台和知识库系统,支撑在线学习与技能提升。 
  5.加强新兴技术融合创新。利用分布式、微服务、模块化、组件化等技术,全面升级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技术架构,提高平台可靠性、扩展性、灵活性。发挥大数据在海量计算、物联网在智能感知、区块链在可信追溯、5G在高速传输、人工智能在辅助决策等方面优势,找准新技术与各项民政工作的结合点,以技术创新驱动制度创新、管理创新、业务创新、模式创新。
  
(二)在线服务惠民工程。
  1.加强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立足群众办事视角,对民政行政权力事项业务办理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细化梳理,对办事指南各类基础要素进行标准化管理,规范事项名称、编码、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依法依规进行动态管理,推动办事指南部、省、市、县“四级四同”,实现省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2.深化政务服务不见面审批。丰富民政领域不见面审批(服务)场景,加快推动民政服务事项全流程在线化办理,不断提高民政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占比。依托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物流快递、电子支付等基础支撑,通过电子证照调用、跨部门信息核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等方式,最大限度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减少不必要纸质材料,实现群众办事“零跑动”。
  3.推进民政服务跨区域通办。围绕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尊老金申领、救助申请、婚姻登记等异地办事需求,梳理编制民政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清单,依托省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省民政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进省内异地办事“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地办”。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和全国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要求,在“省内通办”基础上,逐步实现长三角“无感漫游”和全国“跨省通办”。
  4.开展政务服务一件事联办。坚持用户导向,围绕个人、法人全生命周期,梳理与民政相关联的“一件事”主题和服务场景,推出“婚姻户口生育”“殡葬身后事”“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养老机构开办”“地名审批使用”等“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系统数据对接对连,推动业务流程简化优化,实现“一件事”联办、“一次性”办好,提升服务对象的感受度、便利度和满意度。
  5.拓展便民服务移动端应用。推进民政服务“指尖计划”,以民政领域高频事项为重点,梳理适宜移动端查询、预约、办理的业务和流程,从查询精准度、引导便捷度、申报易用度等方面,提升用户体验,充分利用政务服务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多元化渠道,构建江苏民政掌上综合服务旗舰店,推动更多民政服务向移动端延伸,提供“一直在线、贴身随行”的便捷服务。
  6.探索个性服务智能化推送。依托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政务服务热线,构建“一键直达”机制,基于语音、文字、图片识别和知识库等技术,提供智能搜索和应答服务,做到群众诉求一键提交、一秒响应。依靠大数据画像和算法分析,识别潜在服务对象和需求,推送关联信息,匹配政策资源,提供主动服务,实现免申即享。依托政务服务“好差评”,主动发掘群众办事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和热点问题,动态整改优化。
  7.实施网上办事无障碍改造。兼顾民政服务对象中的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办事需求,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应用,具备授权代理、亲友代办等功能,方便不使用或不会操作互联网、手机的对象网上办事。坚持“两条腿走路”,做到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传统服务与智能服务相贯通,避免“数字鸿沟”。
  
(三)数据治理创新工程。
  1.建设省级民政数据中台。打造衔接政务服务前台和业务管理后台的重要核心枢纽,对数据采集编目、汇总归集、存储加工、质量监控、可视分析、交换传输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公共组件和标准接口,为信息系统敏捷开发、快速迭代提供有力保障,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基础支撑,有效提升全省民政大数据的汇、治、用、管水平。
  2.加快数据资源归集汇聚。加强全省民政大数据资源体系统一规划,编制民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共享目录、开放目录。构建覆盖各类民政服务对象、工作人员等自然人信息,村(居)委会、社会组织、民政服务机构等法人信息,区划、界线、地名等地理空间信息的民政基础库、业务库、主题库、共享库,做到统一编码、统一标识、一数一源。通过库表、接口等方式,推进全省民政数据全量归集。推进网络版民政事业统计台账系统建设,打通与业务系统数据通道,减少重复录入,确保来源一致、口径一致。强化数据质量评价,建立多元校核机制,不断提高民政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3.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依托省级民政数据中台,健全完善“数据全省集中、实时分类存储、统一共享交换”机制,积极推动省五大基础数据库及共享责任清单所需的民政基础数据、政务服务信息、社会信用信息等由省厅统一推送至省大数据中心、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减轻各地重复报送、多头报送负担。依托省大数据中心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畅通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级部门及各地数据通道,开展民政信息资源注册、发布、申请、交换、回流、开放等工作。
  4.打造民政决策智慧大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对海量民政数据的处理、分析和挖掘,开展多维统计、综合查询、智能分析、监测预警,实现对民政业务的精准管理、实时研判。征集一批民政热点难点问题,汇聚各类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资源,构建主题分析模型,进行测算模拟,辅助科学决策,打造个性化、科学化领导“驾驶舱”,形成基于大数据深度应用的智慧型民政数据生态。
  (四)智慧监管赋能工程。
  1.构建全域信息感知体系。开发建设民政监管“一大屏”,集成各类民政业务实时数据、监控视频、服务工单、安全预警、应急信息、网络舆情以及跨部门、社会化数据资源,对民政业务发展质态和风险隐患进行全方位感知,通过可视化技术进行全领域、全过程主动监测、自动预警、直观展示。围绕风险管控,强化数据碰撞、关联比对,基于空间地理、人员对象、资金流向等,实现精准定位、动态跟踪,进一步提升问题源头发现能力。
  2.建设综合指挥调度中心。依托民政监管“一大屏”,建设省级民政综合指挥调度中心,兼具平战两种应用场景。平时主要受理来自热线、信访、网络等渠道的咨询投诉、应急求助和系统发出的风险预警、跨区域业务协同、评估核查等任务,联动各级民政部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等,实现任务分派、接收处置、结果反馈、督查评价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公共突发事件等战时,满足远程视频、在线会商和应急指挥要求,形成智能感知、快速反应、精准指挥、科学处置的监管应急体系。
  3.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全面接入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依托全省监管数据中心,建立健全全省民政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库、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监管行为库等,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建设全省民政信用监管系统,推进各级各类民政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开展联合奖惩应用,实现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养老服务市场主体等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支撑民政信用监管示范创建。
  4.推动数据赋能基层治理。积极应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系统,鼓励各地深化“智慧社区”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社区服务信息资源,丰富社区治理主题数据库,推动民政“智慧大脑”与“社区微脑”良性互动,做到数据共享互通,最大限度为一线赋能,为基层减负。开展“互联网+社区治理”创新示范,探索“互联网+居民自治”,完善“线上+线下”“网络+网格”治理模式,优化社区便民服务供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五)安全保障提升工程。
  1.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分级分类数据管理机制,强化数据收集、分析、使用、共享等各环节安全管理,做好网络、应用、运行管理等各方面安全防护。落实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在信息共享、系统对接等关键环节加强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加强日常监测和威胁预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完善网络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应对各类突发情况,提高响应处置能力,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
  2.健全数据容灾备份机制。推进省级民政数据中心机房转型为容灾备份数据中心,支撑部、省政务云平台民政业务应用数据异地容灾备份。建立可靠的数据容灾备份工作机制,制定数据备份技术规程与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和恢复检测,强化容灾备份技术保障与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数据能够及时、完整、准确恢复,实现长期保存和历史数据的归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民政厅“智慧民政”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和管理,各级民政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智慧民政”建设,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局面。加强对“智慧民政”建设工作考核,与其他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智慧民政”建设涉及面广、协调难度大,要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厅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牵头、制定规划、搭建平台、提供技术保障;厅各业务处室要主动参与、提好需求、用好数据、抓好应用、做好条线指导,分步推进,务求实效。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因地制宜,上下联动,精心组织本地信息化配套项目建设,创新开展试点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案例,推动行动计划在本地的落地实施。
  (三)完善机制保障。全面落实信息化归口管理和责任制度,统筹省级各条线民政信息化建设资金,加大“智慧民政”建设资金支持力度。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支持民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和持续迭代更新。完善民政信息化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智慧民政”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探索建立社会评估机制,以社会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导向,着力将“智慧民政”打造成为江苏民政的品牌工程、民心工程。
  (四)强化人才支撑。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信息化机构建设力度,选优配强民政信息化专业队伍,积极培养既精通民政业务又能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综合型人才。将“智慧民政”建设纳入各级民政干部学习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做好平台使用、业务办理、技术应用等培训,提高全员“智慧民政”应用意识和能力素养。加强与科研院校、技术单位合作,组建“智慧民政”专家团队,发挥指导、咨询和服务作用。
  (五)注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广泛宣传“智慧民政”建设新理念、新举措,多形式、多渠道推介“智慧民政”各类应用场景、创新功能、便民应用和惠民成效,定期评选发布全省民政系统“智慧民政”建设创新成果,不断提升“智慧民政”的公众认知度和应用水平,增强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
 
 
智慧社区资料之八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0〕27号)和《2021年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豫发改数字〔2021〕177号),健康有序推进我省智慧社区建设,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确定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洛阳市西工区西工街道市委院社区、鹤壁市淇滨区长江路街道新城社区、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诚城社区、焦作市解放区王褚街道锦祥花园社区、漯河市郾城区龙塔街道孟南社区、三门峡市湖滨区前进街道建业社区、驻马店市驿城区橡林街道民生社区、安阳市高新区银杏大街街道华强城社区、信阳市光山县紫水街道徐店社区等10个社区为省级智慧社区试点。为做好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社区要积极推进智慧化建设,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推动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综合集成,加快线上线下服务融合,选择优势应用领域先行突破,探索适合我省智慧社区建设的发展路径、管理方式、推进模式和保障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试点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并适时开展试点评估。
  二、各试点社区所在市要强化主体责任,依托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推进机制,指导支持试点社区建设,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部门要做好汇总综合、服务指导、分析评价等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
  三、其他市要按照豫政办〔2020〕27号文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推动建设一批智慧社区。
   
   
   
  2021年7月12日
 
智慧社区资料之九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社区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不断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夯实基层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是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社会多方参与,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村(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为对象,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满足村(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一)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党领导社区服务能力不断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主任“一肩挑”比例逐步提高,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服务设施不断完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7%。服务供给不断扩大,城乡社区普遍能够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办理、代办等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办理更加便捷,志愿服务蓬勃发展。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0年底,全国社区工作者433.8万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277.6万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157.3万人。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互联网+社区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商业服务”加速推进,全国50.9万个村民委员会、11.3万个居民委员会初步实现信息集中汇聚、统一管理、动态更新。这些成就,标志着我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向新发展阶段迈进,服务品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科技支撑更加有力,城乡融合更加深入,社区服务业发展前景广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许多优势和条件。同时,面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国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还比较薄弱,社区工作者就业吸引力、岗位认同感、队伍稳定性有待提升。必须牢牢把握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奋力谱写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二)战略导向。
  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是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夯实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础的重大举措,是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新期待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拉动消费,不断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抓手。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必须走共同富裕道路,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平等享受有关基本公共服务,彰显公平正义。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补齐社区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医疗卫生、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短板弱项。必须深化改革创新,充分运用数字技术为社区赋能减负,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为目标,加快完善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服务供给,补齐服务短板,创新服务机制,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让基层更加和谐稳定,让党的执政基础更加稳固。
  (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回应群众新期待新需求,推动创造就业岗位,带动投资,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引导市场力量,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多方参与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城乡统筹。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衔接、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问题导向,把握政府、市场、社会不同定位,区分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社区特点,重点突破、分层推进、分类实施,全方位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五)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精准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社区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解决,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完善城乡社区服务格局
  (六)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压实乡镇(街道)党(工)委责任,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牵头、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的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健全村(社区)党组织引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主导,村(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的服务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全面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凝聚人心工作,组织引领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全面落实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制度机制,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村(社区)开展服务。推动有物业服务的社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领导能力、居民委员会指导能力、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
  (七)完善多方参与格局。
  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中的主体地位,优化村(社区)服务功能布局,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支持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健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联动开展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地等资源。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鼓励开展连锁经营。
  
 
  
  三、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八)强化为民服务功能。
  聚焦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和文体服务有保障,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社区)下沉。重点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做好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推动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协同发展。着力提升基层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健康社区和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在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村(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助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扩大文化、体育、科普等公共服务供给。加强婚姻家庭文化服务。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重点加强脱贫村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的教育、卫生、就业、社保、养老、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九)强化便民服务功能。
  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村(社区),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相关企业在村(社区)设置服务网点,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指导和监督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履行职责。依托村级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十)强化安民服务功能。
  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联防联治机制,提升村(社区)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加强村(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以及地震、洪灾等防灾监测、预警发布和应急避险安全防护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完善村(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健全应急广播体系,拓展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村(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巩固充实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村(社区)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法律服务全覆盖。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应急庇护救助服务。建立健全发现报告和家庭监护监督制度,加强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村(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十一)优化服务设施布局。
  将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新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通过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建设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配套设施。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推进标准化建设。统筹利用益农信息社等村级服务站点,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
  
 
  
  (十二)创新服务机制。
  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完善即时响应机制,推广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五、加快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
  (十三)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
  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发挥村(社区)信息为民服务实效。充分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深化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推广应用,拓展社区服务功能,组织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工作。
  (十四)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
  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
  组织实施社区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综合考虑服务居民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社区工作者配备标准。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和职业成长机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村(社区)就业创业。
  (十六)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
  加强社区服务人才培训管理,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各类干部网络培训平台开放共享社区服务精品课程,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村(社区)。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建设。结合农民工自身特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农民工从事社区服务业。
  
 
  
  七、组织保障
  (十七)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省级人民政府要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民政、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规划实施推进机制,制订规划实施年度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跟踪和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地区要依照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
  (十八)政策保障。
  按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村(社区)组织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社区服务项目和设施建设。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水、电、气、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十九)法治支撑。
  推动修订并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全面规范、清理村(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事项,推动为村(社区)减负增效,让社区工作者有更多时间服务群众。研究制定社区服务法规政策、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二十)考核评估。
  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构(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坚持试点引路、以点带面、有序推进,总结推广各地规划实施好经验好做法。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专项评估,重大事项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智慧社区资料之十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西省民政厅 关于推进5G+智慧社区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深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的意见》(民发〔2022〕29号)和《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晋政发〔2019〕21号)、《山西省加快5G融合应用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22〕4号)有关要求,为推进5G与智慧社区建设融合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5G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融合应用,提升社区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5G+智慧社区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智慧社区建设的正确方向。始终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为导向,借助5G技术服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拓展应用服务场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坚持统筹规划、安全发展。强化系统观念,整合现有资源,依托5G网络集成碎片化独立子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加强智慧社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依法保护居民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坚持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结合区域实际,强化系统建设的实用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突出以城带乡、急用先行、梯次推进、迭代更新。培育5G+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总结试点经验成果,逐步进行推广。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5G+智慧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建设标准。
  (三)发展目标
  以全省加快5G基站建设为契机,以“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基于5G技术优势和网络深度覆盖,深化5G+智慧社区融合应用。
  ——新型数字社区初步建成。到2025年,基本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初步打造成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数字社区。社会态势更好感知、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社区民主优势更加突显、办事更加方便快捷。
  ——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化5G在群防群治、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社区内人、事、物相关信息记录能力,实现潜在风险及时评估研判,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公共医疗资源和社会防控能力发挥最大效应。
  ——服务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强化5G、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区管理中融合应用,助力社区服务向扁平化、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推动社区治理向末端延伸、向需求服务。
  ——社区环境更加宜居便捷。借助5G智能化设备提升家庭居住体验,提高居民舒适感、安全感,完善社区养老、社区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扶助方案。依托5G网络,优化社区公共环境,提升社区生活便捷化、智慧化水平。
  二、重点方向
  (一)社区治安防控
  1. 5G+全息档案。依托5G网络,推广应用社区智能监测,利用大数据分析,建立人口、车辆、房屋、安防设施等全息档案,审核出入对象信息、检索记录、标绘轨迹,实现重点对象布控管理、异常行为智能分析预警;对屋内人员居住状态进行研判,实时感知房屋水电气、门禁等数据,对异常状态分析预警并对危险信息做报警处理。
  2. 5G+群防群治。借助5G技术,健全社区党建、各类社会组织、志愿团体等信息采集更新方式。在突发公共事件中,依托5G网络,快速联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充分运用群防群治力量,保障社区有序运行。
  3. 5G+应急管理。推动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通过5G网络快速传输数据,借助大数据分析,在时间、空间、处理状态等多个维度对突发事件预演,并对预演事件分类、分级、汇总、分析,生成预案,定期组织居民演练,根据演练成效优化预案,提升社区应急处突能力。
  (二)社区隐患治理
  4. 5G+公共设施管理。依托物联网传感器设备和5G低时延、高速率传输特性,推进基础公共设施形成闭环管理,通过传感器采集与人工巡视结合方式对窨井、照明、电梯等设施隐患监测、追溯,消防类传感设备数据智能化实时监测,即时启动处置流程,必要时联动告警,实现事故处置全流程数据分析,做到隐患早排查、问题早发现、事件快处理、经验有积累。
  5. 5G+社区环境监测。依托5G网络高速传输特性,对社区老人等重点监护群体跌摔、高空抛物等危险行为智能监测识别并启动处置流程,实现危险因素及时甄别、受伤人员及时抢救。通过物联网感知空气、噪声、水质等,实现社区环境全面监测,有效提升社区环境治理能力,推动绿色社区建设。
  (三)社区便民服务
  6. 5G+养老扶助。鼓励多方参与开发依托“5G+物联网”的居家服务泛感知交互平台,跟踪老年人身体健康数据,监测家用电器、水电气、消防等硬件设备,协同视频、声音捕捉,实现人居状态及时感知。推动社区医疗门诊与人居实时数据互联互通,建立居家老人健康在线档案,及时提醒老人服药、就诊和医院回访、体检,实现疾病预防、尽早救治。探索5G+智慧监护服务模式,创新“在线交互+上门陪护”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服务产品,解决社区对居家老人管理中“人力所不能及、人力所无法及、人力所没有及”的实际问题,实现安心居家养老。
  7. 5G+政务办理。因地制宜推进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与智慧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联网对接或向其迁移集成。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运用5G、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打破数据壁垒,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以5G+自助终端模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公共信息服务,统一身份认证、优化升级电子证照服务、推动电子印章服务等,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办理数量和种类,减少居民纸质材料重复提交,利用“三晋通”APP等平台拓展政务服务事项,对证明事项、社会救助、疫情报备等便民服务事项进行整合植入,逐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相关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实现社区内一站式政务办理,畅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8. 5G+智慧化服务。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引导银行等机构自助服务终端进社区,依托5G数据传输、借助大数据分析,对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等风险行为甄别预警,保护居民财产安全。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依托5G基础通信设施和人工智能算法,实现智能规划路线、自主乘梯、自动呼叫门禁、主动避障避行人,解决社区物流配送最后一环的痛点,更好扶助出行不便的残障人士,逐步构建服务便捷、设施智能、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
  (四)社区商业服务
  9. 5G+商业服务。鼓励第三方参与开发公众号、小程序、APP等为载体的5G移动端社区商业场景应用,提供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让社区居民享受到移动便捷、多样化服务,打造“5分钟”生活圈。
  (五)社区协商议事
  10. 5G+智慧协商。探索推进5G技术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网上选民登记、社区协商、村(居)务公开、民主监督、社会动员等场景应用。通过在线服务平台、移动应用软件,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渠道,畅通信息采集、利益表达、民意征集、监督和评价功能,打造网上协商议事平台,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融合。
  三、试点推进
  (一)积极开展试点工作
  选取具备智慧社区基础条件的地市分层级开展试点,制定完善智慧社区建设标准、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全省智慧社区样板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搭建共建平台。围绕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资源互联互通与业务协同,通过横向打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纵向连通省、市、县、乡、村区域,连接领域区域“信息孤岛”,做到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5G+智慧社区”融合应用场景提供基础支撑。以居民需求和社区难点为切入,以服务为导向,以场景为依托,通过数据、组织、流程、技术四要素的互动创新和高效协同,快速形成场景可复制和可扩展的发展模式,最终以多个场景逐步叠加,有效支撑便民服务和精准施策,达到降本、提质、增效。
  (二)组织开展调研交流
  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建设经验,深入社区开展调研,组织社区居民、工作人员、企业、高校等交流,强化智慧社区建设的人性化、科学性、合理性。对比5G+智慧社区建设前、中、后期社区服务成效,梳理成果,广泛宣传,借助智慧社区的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向精细化转变。
  (三)分类建设总结推广
  各地可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分期规划拓展5G+智慧社区覆盖范围。建成社区要根据人口结构特征、基础设施条件,分类规划智慧社区建设策略和重点,新建社区要积极引导向智慧化、数字化方向发展,提前规划相关基础设施,推动智慧社区建设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等有效衔接。依托试点建设经验,汇聚优秀案例,总结融合应用建设方案,推动智慧社区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加强对各地5G+智慧社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协作机制,形成整体合力,协同解决建设中跨部门、跨领域的问题。以设区的市为单位,统一编制5G+智慧社区建设规划,重点规划社区治理、社区服务基础设施运营、公共事业管理(安防管理、物业管理、停车管理)等领域智慧化建设(改造),根据需要拓展其他建设(改造)项目。
  (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有序参与有机结合,加大智慧社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政策资金叠加效益。探索智慧社区建设市场化运营模式,创新智慧社区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合作开发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承接智慧社区建设项目运营,推进创新迭代。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社区居民、社区工作者信息安全意识教育。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开放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组织智慧社区有关培训,建设一支爱社区、会管理、善服务、懂技术的社区工作人才队伍。
 

智慧社区资料之十一

 

智慧社区 便民惠民

 
     
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

智慧社区 便民惠民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社区治理及公共服务、智能小区等服务。
  智慧社区建设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舒适、便利的现代化、智慧化生活环境。
  
居民生活方便安心
  智能门禁、数字物管等信息化服务,已走进越来越多社区居民日常生活
  智能门禁、数字物管,已融入重庆两江新区礼嘉智慧小区居民马亚洲的日常生活。
  人脸识别进出小区门,3秒即可刷脸通过;突然下雨赶不回去,能通过APP迅速联系物管帮忙收衣服;智能家居安防系统与物管联网,业主不在家时可开启外出模式,一旦家里出现陌生人的活动轨迹,会自动触发警报,通知保安迅速上门查看……几十项先进技术在礼嘉智慧小区内集成应用,让居民生活更加便利。
  “漫步小区,智能化带来的便利随处可见。”马亚洲说,智能浇灌系统通过监测温度和土壤湿度,自动浇灌植物;智能垃圾桶自动检测桶内垃圾,一旦装满将自动预警,通知后台清理……
  智慧社区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为方便老年人获取社区服务信息,礼嘉街道与重庆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合作,试点开通了一个专属有线电视频道。老年人在家可以通过收看电视,直接获取街道、社区推送的惠民政策等综合资讯,联系社区服务机构、派出所,足不出户获得服务与帮助,如办理民政救助、参加社区老年大学、了解社区文化及公益活动等。这样一来,不会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也能轻松了解社区各类民生服务资讯,查到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请他们答疑解惑。
  目前,礼嘉街道富安社区已建成重庆市第一个24小时不打烊的便民服务中心。走进便民服务中心,居民可以直接与政务机器人互动获取政策资讯,可以与机器人对话获取法务相关资讯。在8小时工作时间外,居民来这里也可以获得服务,在24小时服务区,可通过社保终端和政务终端,办理养老认证、身份证复印等各项业务。
  智慧社区建设还在不断完善。“居民们希望增设智慧养老单项服务,使社区养老、居家养老更加智慧化、科学化;打通更多的政务服务功能,使更多民生服务在社区一级就能办理。我们将努力满足大家需求,让百姓生活更方便、更舒适。”礼嘉街道党工委书记喻宗华说。
  数字管理安全高效
  基于大数据分析,建设标准和规范化信息服务系统,创新服务项目,增加增值服务
  干净整洁的路面,色彩明快的楼体,书房和健身房等各类配套设施齐全……踏入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元芬新村的“微棠新青年社区”,这里的一切让人很难和“城中村”相联系。
  “经过一轮智慧化改造,现在这里真是大变样了”,社区居民小李说,“别的不说,就说社区内所有房间都配置了智能门锁,出门根本不用再操心带钥匙,用手机APP就可开门,省心又方便。”
  元芬新村以前是个“城中村”,社区治理中一度出现一些问题:消防隐患大、商业基础设施缺乏、社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不健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大浪街道元芬社区与深圳愿景微棠管理有限公司合作,依托科技手段,建设数字化社区,全面提升居民居住体验。
  “我们建设物联网平台,搭建数字化管理系统,为社区居民提供基础物业管理、咨询等服务。”深圳愿景微棠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传统物业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环境等项目的管理。智慧社区在传统物业的基础上,将各类信息系统和资源进行整合,构建统一的社区信息平台、改善社区服务。
  智慧社区涉及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安防、智慧物业等多个系统。因此,对于智慧社区而言,打通这些“数据孤岛”是实现全面智能化的关键举措。
  在“微棠新青年社区”,愿景微棠物联网平台提供智能水电表、门锁门禁人脸识别等服务。其中,通过安装智能水电表,小区居民能及时掌握水电用量,养成节约水电的习惯。社区注重创造住户之间的链接,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区通过APP用户端、微信沟通及邀请,组建了20多个社团,举办了400多场活动,参与人数达4700多人次。
  “智慧社区建设关键在于大数据能力。”元芬新村“微棠新青年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基于大数据分析,社区能够指导和研发更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的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社区商业改进,完善空间产品设计,增加增值服务需求。比如,根据社区容积率高、采光差等空间限制,引入洗衣烘干房,解决住户晾晒问题。再如,根据一些社区居民的需求,提供1小时入户保洁及送水上门服务,上线半月营业额即突破1万元。
  
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精准识别居民需求,建设高效智能平台,为用户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社区服务
  近日,在河北衡水市大陆裕丰小区,社区居民李女士在智能垃圾分类箱箱体的触摸屏上点击“纸类”选项,输入手机号码后,将打包好的纸箱放进垃圾分类箱内,经过系统称重计算金额,这些纸箱就“变成”钱存进了李女士的微信钱包里。
  据介绍,这种智能垃圾分类箱由5个回收箱组成,分别回收纺织物、金属、塑料、瓶类、纸类5大类可回收垃圾。不只在大陆裕丰小区,衡水市多个社区都开始出现智能垃圾分类箱的身影,智慧社区建设正不断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联合发布《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提出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其中“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是七项重点任务之一。
  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马虹认为,智慧社区是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建设单元,也是一个容易让居民有更多获得感、体验感的场景。从传统物业到智慧社区,社区管理方式、管理人员结构都发生了改变,这种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对智慧城市建设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数据显示,2020年底,我国城镇社区数量超过16万个。作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单元,能够实现城市精细化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智慧社区大有可为。
  业内人士认为,智慧社区应扩展业务,丰富社区服务种类。比如,整合智能家居、电商零售、信息通知等大量生活服务入口,充分应用智能化技术,使信息更精准,平台更高效,为用户提供更加智能的社区服务。
  “智慧社区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社区服务、提升居民生活品质,但目前看来,也有一些短板要补齐。”西南大学国家治理学院副教授张福磊说,一些服务类应用和设施华而不实,看起来“智慧”实则不好操作;还有一些居民对于智慧设备不了解不熟悉,无人指导使用,使一些智慧设施使用率不高,造成设备闲置和资源浪费。
  此外,由于一些技术应用和智慧项目处于试运营或构思设计阶段,智慧社区尚未形成成熟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一些智慧社区项目协调和统筹力度不够,造成智慧社区治理链条不完整,难以发挥整体优势。张福磊认为,智慧社区建设非一日之功,有的智慧社区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现象,建设和验收后,一些项目和服务难以实现日常化、常态化和长期化运行。
  “智慧社区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关方面应精准识别居民需求,提升服务供给。”张福磊认为,要针对社区中的老年人、儿童等不同群体需求,对现有智慧社区项目进行“适老化”“适小化”等改造,提供差异化服务。
 
 
 

智慧社区资料之十二

 

智慧社区——科技很贴心 生活更舒心

 
     
  一位老人突然晕倒,因为戴了智能手环,最终转危为安。
  一辆电瓶车忽然自燃,幸亏有实时监测系统,一场火灾免于发生。
  一位女士对着垃圾箱眨眨眼,手机里出现提示,积分增加了。
  这些都是发生在智慧社区里的场景。
  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国家标准《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一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再次引发人们对智慧社区的关注。
  智慧社区有多智慧?当前智慧社区建设进展如何?
  “保姆”24小时在线
  智慧社区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直击社区服务的痛点和盲点。
  从居民准备进入小区那一刻起,“智慧”服务就开始了。
  在山西省太原市某小区门前,王阿姨手推婴儿车向门禁走去。“嘀”的一声响,人脸识别成功,大门应声而开。
  “以前手上拿着东西还要找钥匙,很不方便。”王阿姨说,小区有了人脸识别系统后,方便又安全。
  征得居民同意后,不少智慧社区配备了人脸识别设备。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相比指纹和门禁卡,人脸识别能实现无接触式开门,降低病毒感染风险,受到居民欢迎。
  人进社区“刷脸”,车进社区可以“刷牌儿”。罗先生住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三一街区小区,他觉得,智慧小区很贴心。有一次,一位朋友来罗先生家吃饭,朋友进入小区之前,罗先生在社区APP中输入这位朋友的车牌号,门禁自动识别出这个号码并放行。
  生活在智慧社区,居民更有安全感。
  高空抛物因取证难,被称为“悬挂在城市上空的痛”。9月25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下起小雨。在高新区月牙湖社区,高空抛物智能监控系统运维工作人员正在测试雨雾天气下系统的运行情况。工作人员从29层扔下纸团,纸团立刻被高清摄像头抓拍到,后台系统精准标记出纸团掉落轨迹,并将告警信息发送给物业管理人员。目前,进行高空抛物追踪,已成为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部分。
  电动车上楼充电有引发火灾的隐患。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常阳永清城小区,“电动车禁入电梯管控系统”让电动车上不了楼。
  电动车推入电梯后,电梯门不会自动关闭。乘梯人按下楼层按钮后,电梯进行提醒播报:“电动车进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电梯已暂停运行,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将电动车推出电梯。”电动车推出后,电梯才会恢复正常运行。
  在北京市海淀区志强北园小区,偏僻的角落安装了声音识别装置,设定了对“救命呀”“抢劫啦”等关键词的识别,当有人遇到危险大喊“救命”时,5G摄像头即刻进行高分辨率的图像抓拍,同时将求救信息推送给民警。
  生活在智慧社区,居民有了24小时在线的“保姆”。
  管道漏水,智慧测流系统能第一时间发现并自动报修;垃圾桶有垃圾溢出,AI(人工智能)及时通知物业;办事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社区小程序里一查便知……
  如何守护老人是很多智慧社区关注的重点。
  6月10日上午,在河北省唐山市唐山高新区新景楼社区,74岁的独居老人王大妈正在小区广场上锻炼身体,突然,她眼前一黑,重重地跌坐在靠椅上。
  趁头脑还清醒,她赶忙按下了智能手环的呼救键……短短几分钟后,社区工作人员和附近医疗养老健康中心的医生便赶到老人身旁。经过检查,医生判断,老人在活动筋骨时用劲过大,加之天气闷热,引发了高血压。由于干预及时,老人转危为安。
  “多亏了这个小手环!”王大妈说。智能手环是新景楼社区专门为老年人配备的健康养老终端设备。手环与智慧社区大数据平台连接,可实时监测老人健康数据,对老人进行定位和紧急救护。
  除了智能手环,智慧社区还探索出不少守护老人的新方式。如,“未出门预警”。如果独居老人24小时没有出门,预警信息就会发送到社区网格员手机上。再比如,“未用电预警”。如果在用电时段老人没有用电,后台系统也会发出预警信息。
  智慧社区正在努力构建“无处不智慧”的生活场景。
  吉宝·季景峰阁小区是天津市的一个智慧社区。在这里,很多看似普通的东西都蕴藏着“大智慧”。
  社区花园中有一条200米的健身步道。居民可自愿在跑道的起点和终点位置“刷脸”,沿途的摄像头通过心率监测、微表情感知等方式,对居民的运动信息进行采集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指导居民进行运动健身。
  小区的智能座椅配备了Wi-Fi和感应充电装置,并搭载AI语音助手。居民在座椅上休息时,可与语音助手聊天,询问天气、菜价等生活信息。
  参与该小区智慧社区建设的特斯联科技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跑道、座椅、路灯、停车、垃圾分类……各个细分场景都实现了智能化。AI算法对这些场景下产生的数据进行智慧化演进,最终形成整个社区的智慧升级。”
  解难题有了新突破
  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智慧社区将科技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成为各地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方向。
  群租问题如何治理?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街道通过智慧社区,尝试破解这一难题。智慧门禁上传的日常数据显示,有的住户一天出入十几次。人脸比对后发现,是几个人合用一张卡,这种情况是群租的可能性很大。
  垃圾分类如何推进?越来越多的小区配置上了智能垃圾箱,这种垃圾箱可实现分类投递、自动称重以及积分及时到账等功能。
  一位女士提着垃圾,朝面前垃圾箱的屏幕眨了眨眼,伴随着一声“请投放”,她把垃圾分类放进不同的投递口。随后,手机提示,增加了5个积分。
  这极为平常又具有科技感的一幕,发生在广东省广州市实地常春藤智慧社区。智能垃圾箱系统连接到社区的“智慧大脑”,居民通过人脸识别或刷二维码的方式开启垃圾箱,垃圾箱会对垃圾进行自动称重,折算成一定积分,计入居民账户中。居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累计积分,在自助兑换机或者社区线上商城兑换牙膏、洗发水等生活用品。
  突发事件如何及时处置?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丰苑社区建立了一套智慧安防系统。这套系统实现对小区内部公共区域和干道的视频监控全覆盖。对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社区还采用了无线传感采集设备进行实时监控。
  今年5月,小区地下车库内一辆正在充电的电瓶车自燃,冒出浓烟。烟感火灾监测系统发出警报,社区网格员和物业人员立即前往处理,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智慧社区平台与公安系统联网后发挥出了更大作用。
  今年1月,一名可疑男子多次出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贺兰县奥林匹克公园小区。他行色匆匆,多次与不同的人员同行。这些异常举动触发了智慧社区平台的预警。民警们研判后认为,有必要进一步侦查。
  在小区一间出租房内,民警们发现了24名可疑人员,同时查获了大量传销课件,原来是一伙传销人员在这里聚集。传销案件刚刚萌芽,就被警方抓了个正着。
  经过智慧社区建设,很多“问题小区”变成了平安社区。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家园社区拥有近万名居民,因人口密集、流动性大,传销、盗窃等案件高发。
  2018年7月,凤凰家园社区开始进行“智慧小区”改造,采取派出所、物业、社区三级信息平台共管模式。现在,在社区警务室,民警随时可以掌握小区的租户、访客、车辆进出等数据。“人过留影、车过留牌、机过留号、卡过留痕”,2019年,凤凰家园社区刑事警情比2017年下降75%。
  《智慧城市 建筑及居住区 第1部分:智慧社区建设规范(征求意见稿)》指出,最大限度推动社会治理向末端延伸,做到在网格内第一时间感知防范社会风险,第一时间发现处置矛盾问题,第一时间了解相应群众诉求,排除互斥和不合作的“碎片化社区模式”,有效实现社区服务管理扁平化、精细化、智能化、高效化,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整体型社区模式”。
  进入加速落地阶段
  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研究员冯奎认为,中国智慧社区的政策方向初步形成,推进内容已见雏形,多元主体正在培育。
  早在2014年5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发布了《智慧社区建设指南(试行)》,提出“争取到2020年,使50%以上的社区实现智慧社区的标准化建设,同时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治理体系和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
  疫情防控期间,智慧社区的落地应用进入加速阶段。今年3月,民政部等4部门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指引》,提出“依托各类现有信息平台特别是社区信息平台,开发适用于社区防控工作全流程和各环节的功能应用”。如,有条件的社区,在社区居民授权同意的情况下,可通过社区物联设备智能互联提供人脸识别通行服务;可设置红外体温检测设备,自动对社区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等等。
  今年3月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提出,“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建设等为代表的“新基建”为智慧社区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今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6部门联合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提出“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包括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等。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浙江工业大学住房和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虞晓芬认为,“智慧住宅、智慧社区作为房地产与互联网结合的必然产物,是未来发展的主流。开发商正顺势而为,加快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从单纯的产品开发转向生活服务,这可能成为房地产行业可持续发展的新增长点。”
  近年来,智慧社区产业逐渐形成多方参与、互利共赢的局面,涉及设备提供商、系统集成商、电信运营商、软件和算法供应商、房地产开发商、物业运营商等多个主体。
  当前,不少城市正在加速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9月,山东省青岛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智慧社区、智慧街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青岛市智慧社区、街区建设四项主要任务,即加快部署智慧社区基础设施、推进提升智慧社区服务水平、加快提高智慧社区治理能力、推动特色化智慧街区建设。2020年,青岛市将打造不少于28个智慧社区试点、14个智慧街区试点。到2022年,全市40%的城市社区建成智慧社区、具备条件的主要城市街区基本建成智慧街区。
  四川省成都市今年共选择了30个小区推进智慧小区试点建设,计划打造智慧应用场景400余个,形成小区(院落)线下治理和线上治理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安徽省合肥市积极推动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提速增效。今年,合肥市将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纳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完成557个智慧平安小区建设。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监事王玉恒认为,中国正在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这一背景下,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无疑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责任编辑:安全生产健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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