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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2020-02-16 10:04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1、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2、关于印发《2020年乡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武阳区2020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4、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5、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

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5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1
 
 
全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商发〔2018〕6号),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八次会议决议,以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通过开展市容环境、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社区楼院、农贸市场、“七小”门店、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实现基础设施完善、环境卫生整洁、管理规范有序、监督执法有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美丽和谐、整洁有序、健康文明的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两城”联创工作的总体要求,2020年,我市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做好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工作有关要求,认真收集相关资料,完善相关数据,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2月底之前)。
(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各新闻媒体、街道、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公园绿地、高速出入口以及单位、社区楼院要有创卫健康教育宣传;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各社区办事处,要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卫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3月底之前)。
(三)集中开展七个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国家卫生城市暗访检查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以老旧社区、家属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铁路沿线、农贸市场、“七小”门店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环境卫生、老旧社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七小”门店、建筑工地、交通秩序等专项整治活动,清垃圾、清旱厕、清卫生死角,刷新墙体、梳理捆扎电线、封闭开放性垃圾池和垃圾通道,彻底治理“十乱”现象。改善市容环境面貌,提升城市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3月底之前)。
(四)实施七个清零行动。一是建成区无陈旧性垃圾和暴露性垃圾;二是建城区无公共旱厕和户旱厕;三是社区楼院无开放性垃圾池和垃圾通道;四是无“三无”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五是无无证经营的“七小”门店,许可证持证率达百分之百,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100%;六是各街道、小区楼院、公园绿地、广场、重点场所等创卫宣传无空白;七是城区无劣五类水体(3月底前)。
(五)对七个专项整治和七个清零行动成效进行模拟检查,考核验收(4月份)。
(六)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迎接省爱卫办组织的暗访调研(3-4月份)。
(七)做好省级暗访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省级暗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分析总结,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明确工作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4月底之前)。
(八)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抓好健康教育健康促进、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传染病防控、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各项工作(5月份)。
(九)规范完善创卫资料,制作创卫宣传片(5月份)。
(十)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打造测评点位,迎接省级技术评审(5月份)。
(十一)认真梳理技术评审反馈意见和建议,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6月份)。
(十二)落实完善创卫工作周督查、月点评、季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和效能问责、考核奖惩、流动红黑旗等工作机制,推动创卫工作有效落实(常态)。
(十三)开展回头看,对上半年创卫工作进行考核总结。对照标准进一步全面排查问题,查找差距和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案,推动创卫工作全面达标(7月份)。
(十四)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千分制考核细则,逐条逐项梳理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项,整改一项,消号一项,巩固一项,提升一项。进一步夯实创卫基础(8-11月份)。
(十五)开展年终创卫工作考评总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巩固创卫成果,提升创卫水平(12月份)。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分解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评细则》要求,对创卫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三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应承担的职能任务,以及市直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商机构所承担的公共任务,制定了《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事关民生的民心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靠前指挥,认真研究解决创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压实工作责任。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能任务和工作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条块结合、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扎实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创卫工作总体部署和时间节点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逐一消号。对创卫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项目达标,任务落实。
(四)强化督查问责。要建立健全创卫工作督导检查、考核奖惩、效能问责等工作推进机制,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要加强对创卫工作的督导检查,跟踪问效和整改落实,对在创卫工作中行动不力、进展缓慢,没有按要求完成创卫任务的,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关规定进行惩处,情节严重、影响全市创卫工作大局的,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2
 
关于印发《2020武清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办)单位:
现将《2020年武清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0年2月9日
 
  
 
2020武清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创卫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赣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创卫字〔2020〕1号)和区联动指挥部《关于印发<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联动办字〔202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的爱国卫生运动方针,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倡导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居民文明卫生素质,确保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认真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部署,在全面开展国家卫生城市达标创建的基础上,突出开展镇容环境卫生、安置点和老旧小区、“七小行业”、农贸市场、病媒生物、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六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2020年上半年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验收,向国家推荐申报;2020年下半年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工作,并根据国家暗访反馈意见,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一)开展镇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全面落实“门前三包”,整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堆乱摆、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全面清理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建筑废料、臭水沟、违规菜地。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垃圾溢桶、污水横流。全面整治乱搭乱建,拆除占消防通道乱搭乱建,拆除破棚烂厕、铁皮棚。加快赣南大道沿线公厕建设,彻底消灭圩镇及主要交通干道沿线“旱厕”,全面完成“厕所革命”任务。加强在建(待建)工地、空置闲地管理,保持环境整洁,不积存垃圾、无“四害”孳生。
(二)开展小区、安置点专项整治。加快推进小区、安置点整治、管理工作,从公共安全、居住功能、环境治理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发力,解决普遍存在的基础设施落后、街道路面破损、硬化绿化不足、日常清扫保洁不到位以及乱贴乱涂、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全面完成圩镇背街小巷、大塘下安置点占消防通道乱搭乱建拆除整治。积极开展创卫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组织开展卫生小区评比活动,充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卫生创建、环境治理等活动,努力打造“设施齐全、整洁优美、秩序井然、适宜人居”的小区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对环境卫生的满意度,增强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获得感。。
(三)开展“七小行业”专项整治。不断强化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治理成效,突出抓好食品“三小”(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和公共场所“四小”(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馆)的规范管理,严厉查处无证照违规经营、无证上岗问题。对食品行业缺少“三防”设施、随地乱扔垃圾、操作间脏乱差、清洗保洁设施不足、餐饮具不消毒、“四害”密度超标等问题要加大整治力度,确保达到卫生创建标准要求。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整治环境不卫生、设施不齐全、消毒不规范的现象,确保建成区“七小行业”达标。
(四)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按照标准化农贸市场的要求,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达不到要求的农贸市场(便民市场),彻底解决划行归市不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卫生保洁不到位、“四害”防制不达标、证照不齐全、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杜绝市场外溢、店外经营、占道经营、卫生脏乱差等现象,确保农贸市场标准化率达到70%以上,努力打造整洁有序的市场环境,让群众买菜更舒心,手中“菜篮子”更安全。
(五)开展病媒生物专项整治。健全政府组织和全社会参与的机制,采用以环境治理为主、物理和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控原则,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建设,动员全社会积极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消除“四害”孳生地和栖息环境。开展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掌握辖区蚊、蝇、鼠、蟑密度与分布情况,科学指导防控工作。加大“四害”防控资金投入和综合防控力度,定期组织灭“四害”集中行动。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江西省贯彻〈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落实备案制工作。在区卫健委的指导下对全镇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标准C级要求,预防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爆发和流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
(六)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对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标准,全面清查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竭力扭转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设不乐观、医疗卫生单位健康教育宣传不规范、公共场所和单位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不够以及安置点、小区健康教育工作不到位等情况;切实做好控烟工作,规范做好室内、公共场所控烟标志、标识的制作与张贴工作。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步骤
根据南康区统一部署,2020年,全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全面推进。
(一)迎接省级暗访和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5月31日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职责分工,以“六大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和指标值,确保一次性通过省爱卫办的暗访和考核验收工作。
(二)申报资料准备阶段(2020年6月1日—31日)。根据《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要求,整理汇编创卫申报资料,按程序报送区联动指挥部进行审核。
(三)迎接全国爱卫办的暗访准备阶段(2020年7月—9月)。根据省爱卫办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省级考核验收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持续开展卫生创建“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确保一次性通过全国爱卫办组织的暗访工作。
(四)国家暗访反馈问题的整改阶段(2020年10月—12月)。根据国家暗访意见,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
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行动,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各村居尤其是11个创卫村居要进一步加大创卫宣传发动力度,明确创卫工作职责分工,坚持创卫工作“一把手”负总责,确保各项创卫工作落实到位;要按照镇里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全面落实各项创卫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好“六大专项整治”工作;对于创卫工作中的难点、重点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调度,确保创卫工作有序推进。
(二)聚焦创卫难点,全力进行攻坚。2020年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关键的一年,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进入攻坚阶段。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八个方面的内容,确保5月底前完成创卫考核指标中的“一票否决”项,围绕“六大专项整治”等工作,认真梳理本辖区指标任务,切实找准创卫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全力开展创卫攻坚行动。
(三)压实工作责任,务求取得实效。牢固树立创卫工作“一盘棋”思想,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强化创卫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承接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创卫工作责任;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创卫工作;镇里将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居的创卫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助力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实现。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标语、横幅等对创卫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宣传报道,展示创卫工作进展,宣传创卫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居民创卫的知晓率、参与率;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卫宣传活动,在主次干道、高速路口、广场、医院、学校、社区、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利用宣传栏、围墙围挡等载体开展环境卫生保护、爱国卫生教育、健康教育、禁烟控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内容的公益宣传;在主要路段设立大型创卫宣传栏和标语,营造浓厚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氛围。
 
创卫资料汇编推荐:
 
2019年创卫资料汇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9年医院创卫资料汇编(320页)
2019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380页)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3
 
武阳2020年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提升市民幸福感,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武阳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政府主导,跨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预防为主,群防群控,依法科学治理,全民共建共享”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方针,从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问题出发,动员全区人民和全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建设繁荣富裕、文明和谐、美丽宜居新武阳而努力。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年度目标
通过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定位、高质量完成,实现城市市政环卫设施明显改善,卫生管理与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生态与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健康素养整体提升。全力配合市上于2020年5月底完成创卫资料收集工作,力争2020年6月底前通过省级调研审核,下半年接受国家初审和暗访,针对问题整改提高,接受并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力争2020年获得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主要任务
围绕《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8大项347条指标,细化分解任务(见附件),确保达到各项创建指标要求。
(一)完善市容市貌建设行动
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05)要求,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收集以及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污水收集处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实现城区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规范科学建设,维护城市道路、桥梁、排水设施,确保市政设施功能齐备。按照《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建城〔2008〕170号),确保建成区每平方公里保有3-5座公厕,做到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主城区彻底清除旱厕。加快汽车站、火车站等重要交通枢纽和城市公路沿线公厕的提升改造,达到二类以上标准。加快旅游公厕建设,重点在景区及周边、特色小镇、游乐场所等新建、改扩建标准化旅游厕所,达到国家1A级以上旅游厕所质量等级标准。(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着力打造最有“颜值”城市。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3)等要求,以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背街小巷、建筑(拆迁)工地、公(铁)路沿线和河道水体、车站、商业街区、旅游景点、居民社区和所有企事业单位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环境卫生和市容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治理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乱扔乱倒、乱拉乱挂等“十乱”现象,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等市容顽疾,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措施。大力实施城市“四化”(美化、亮化、净化、绿化)工程,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置,加大照明、亮化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加强重要街路、广场的绿化、美化,开展河道水域、岸坡清洁治理工作。规范早、夜市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管理,对流动摊贩乱摆乱设、现场烹饪等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加快推进“数字化城管”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科学设置道路标牌、交通信号、标识标线、隔离设施,建立方便、快捷、畅通的市民出行交通系统。(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务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加强集贸市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商贸发〔2009〕290号)要求,加快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达到标准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牵头部门:区商务局;配合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贸市场内分区合理规范,商品按蔬菜、肉类、豆制品、熟食、水产、活禽、水果、酱菜、调味品等商品分类进行划行归市,区域标志明显;食品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分开设置;鲜活畜禽与其他经营区域隔开,实行从宰杀、处置、销售三区分离;生食与熟食、代加工与直接入口食品商位分开。有布局导购图(牌),有卫生管理制度、投诉服务台、公平秤和物业管理用房;有农药残留检测室,并对入市蔬菜、水果农药残留含量进行监测并予以公示。场内经营户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箱);大力整治占道经营、马路市场、违规小广告等城市“顽疾”。(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服务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强城市社区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开展全区“小区物业管理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各单位、居民小区卫生管理制度和物业管理组织,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物业单位要配合社区做好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为小区居民创造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加快推进“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整治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的环境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十乱”现象,无违规饲养禽畜现象,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清运率100%。(牵头部门:区住建局;配合部门:区农业农村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打造健康宜居环境行动。
5.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推动大气污染治理向常态化转变,构建完备、标准、规范的治理体系。统筹推进燃煤锅炉、工业废气、车船尾气、餐饮油烟、施工扬尘治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管理工作规范,数据统计与评价方法正确。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武阳分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工信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6.持续推进水污染综合防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由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建成水源地污染来源防护和预警、水质安全应急处置以及净水厂应急处理等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水源地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和器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符合国家要求,监测点位、项目、频次均符合国家和省环保厅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监测要点》及《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到每年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比例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武阳分局;配合部门: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发改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环保部门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采取秸秆燃料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等综合措施,推进秸秆高效综合利用,杜绝露天焚烧现象,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事件,从源头上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实现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牵头部门:区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区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武阳分局、区住建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8.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全区医疗废弃物统一由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杜绝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弃物。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产生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督促各级医疗机构将医疗废弃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全区各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医疗废弃物的规范管理工作;(牵头部门:生态环境局武阳分局;配合部门:区卫健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提高重点场所管理水平行动
9.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计划和专项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到等级评定公平公正。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加大对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小旅店等“五小”行业整治力度,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做到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率达100%。(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文旅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0.加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建设。学校卫生室建设达标,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保健教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训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实施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建立和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积极开展学生近视、营养不良、超重肥胖、龋齿、贫血等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设计、布局、内部配置应符合标准。(牵头部门:区教育局;配合部门: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1.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制定重大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排查工作。用人单位要有职业病危害管理制度和工作场所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制度,有日常监测记录,有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积极开展职业健康教育,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专项经费、有专门机构、有资料,严防重大职业病事故发生。(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医保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保障食品与饮水安全行动。
12.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企业守法诚信、社会齐抓共管的氛围,实现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隙监管格局;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构和队伍,制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报告制度和报告体系,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切实保障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3.强化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卫生设施齐全,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符合要求,无交叉污染;足量配备消毒、保洁设施,消毒保洁工作规范;有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设施,生产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苍蝇;推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率≥90%以上。对于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划定区域,限制时段;严格执行《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和《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动物检疫和屠宰,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做到程序严格,工作规范,档案齐全。(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4.切实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检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资料齐全规范。净水设备、输配水设备、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水务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优化疾病防控和医疗服务行动
15.加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和覆盖城乡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处置和指挥能力。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目标。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加强流动人口免疫接种管理,居住满三个月以上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局武阳分局、区交通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6.加快推进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按照《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导方案》《国家慢性非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评价工作手册(试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要求,要加快国家、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步伐,全民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至少每2年为单位职工提供1次健康体检。实施全面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设置规范、相关资料齐全。(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直机关工委、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7.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各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采供血、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辖区婴儿死亡率小于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14‰,孕产妇死亡率小于22/10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70%。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财政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科学防制病媒生物行动。
18.建立完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制定出台《武阳区2020年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实施方案》,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性运动相结合,配合市上招标的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重点对城市建成区公共区域(河流、沟渠、景观水体、污水井等蚊虫孳生地和垃圾房、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场、公共厕所等蝇类孳生地)进行鼠防等设施统一建设、“四害”统一消杀,深入持久地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防鼠设施合格率≥93%,鼠迹阳性率≤5%,路径指数≤5;蚊虫路径指数≤0.8,采样勺指数≤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停落指数≤1.5;有蝇房间阳性率≤9%,阳性间蝇密度≤3只/间,蝇类孳生地阳性率≤5%,防蝇设施合格率≥90%。(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19.积极开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区疾控部门要制定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白银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要求,于2月、4月、9月和11月对鼠密度进行监测;于2月、4-10月、12月对蟑螂密度进行监测;5-9月对蝇密度进行监测,6-9月对蚊密度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区创卫办,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有效依据。(牵头部门:区卫健局;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加强对重点行业病媒生物防制达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市民虫情报告渠道,建立完善病媒生物危害与控制咨询电话或(和)网站,对市民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相关问题有接访记录、有回访、反馈资料。车站、码头、停车场、交通工具、医院、宾馆、饭店、食品生产(加工)、旅游景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单位的病媒生物防制由其经营者负责,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对不履行病媒生物防制责任,病媒生物密度超标的单位,执法监督机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严格落实卫生清洁保洁制度以及垃圾收集管理措施,妥善保管各种食品及其原料,垃圾做到密闭收集、日产日清,有效控制“四害”的食源、水源和孳生场所,把“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提升群众健康素养行动。
2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围绕威胁群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活动。完善以健康教育所为核心,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履行政策咨询与建议、业务指导与培训、总结及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和评价等职能;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任务;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栏目并每周至少播刊1次,开展各类针对性强的健康传播活动;车站、广场和公园要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以社区为单位,每季度制作1期健康教育宣传栏。(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2.积极推进健康促进活动。落实《白银市健康促进模式改革方案》,整合健康服务资源,拓展健康服务职能,转变健康服务模式,构建健康管理体系,打造健康示范阵地。积极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县(区)、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学校、健康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家庭等创建工作。大力推广“村级三件事”(刷写健康文明墙,开展村民健康沙龙,开展中医适宜技术进家庭),提高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学校、企事业单位定期对学生、职工进行健康体检服务。根据《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国卫宣传发〔2014〕15号)要求,积极开展健康素养监测,监测方案符合国家要求,监测结果有数据分析报告,能科学反映我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6%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3.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遵循“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提高活动普遍化、经常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加强健身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工作,8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城市居民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占户籍总人口数的2‰。(牵头部门:区文旅局;配合部门: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局工信局、区总工会;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深入开展控烟工作。落实《白银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强化公共场所控烟监督管理,城市建成区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领导干部要做好控烟表率。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命名一批“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做到禁烟标识全覆盖。加强医疗机构戒烟门诊建设、强化戒烟服务,组织开展好“5•31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总工会;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行动
25.切实加强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着力优化完善党委政府领导、跨部门协作、社会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全区各级爱卫会组织机构、编制、经费三落实,运转高效规范,引导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将爱国卫生和创卫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部署,年终有总结报告。积极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落实“每周一大扫,每月一排名,每季一通报”制度。2020年至少完成创建1个省级卫生乡镇创建任务。(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实施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6.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注重发挥好网络新媒体和12320卫生热线的作用,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受理群众投诉程序,按照受理、登记、批转、办理、反馈等工作流程进行,明确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对每一起受理的投诉坚持做到“及时批转、及时查处、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及时报告”,做到有章可遁、有据可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配合市上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在年中、年末各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调查。要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城市卫生状况的满意度,使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牵头部门:区卫健局;配合部门:区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步骤
(一)启动和筹备阶段(2020年1月-2020年3月)。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市上全面完成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编撰、上报工作,向省爱卫办提交申报国家卫生城市的申请报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要求,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明确部门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发挥创卫动态管理平台作用,对创卫工作实行项目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层层签订创卫目标责任书,落实创卫工作和宣传保障经费。
(二)全面发动和省级考核阶段(2020年4月-2020年6月)。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动员,营造“全区创卫、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单位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逐项排查梳理,针对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开展全方位模拟检查,拾遗补缺、攻坚克难,确保各项任务指标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做好省级国家卫生城市暗访、综合技术评估等各项迎检工作,力争通过省级评审并就指出问题整改提高,省上向国家推荐。
(三)全力冲刺和国家检查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1月)。全面进入迎接国家检查状态,严把薄弱环节、强化各项工作落实,力争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暗访;针对国家暗访组的反馈意见,全面抓好问题整改,重点把关做好技术评审必检单位和部位的整改提高,认真细致做好国家评审的准备工作。
(四)获得称号和成果转化阶段(2020年12月-2020年12月)。确保通过国家技术评估,获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建立完善城市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卫生创建工作成果,并深化开展健康城市各项建设任务,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管理水平,城市发展和品位、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系统性工程,全区上下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梳理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的指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在辖区和系统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同时各部门单位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创建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单位既要分工负责又要互相协作。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创建工作主体责任意识,积极承接工作任务,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落实创建工作部署;各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各项创建任务完成。
(三)加大投入,保障创卫经费。把创建的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给予充分保障。一是保障病媒生物防制“三防”设施建设、专业消杀经费,根据市上要求,按建成区每平方公里2万元标准(市区财政按1:1列支),武阳区建成区面积16平方公里,共16万元列入区级财政预算;二是保障创卫日常办公、宣传、培训、模拟测评迎检经费10万元,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积极筹措创卫资金,保障创卫工作顺利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四)大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在城区道路、社区、医院、广场、公共交通工具、机场和车站等人流密集场所,利用各类宣传栏、展板、海报、横幅、工地围挡等载体,并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电子屏等各种传播途径优势,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宣传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及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等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参与程度。同时,媒体要设立社会监督平台,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率,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五)严格督查问责。督查考核组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察暗访等形式,实行“一周一抽查、半月一回头、一月一反馈”的层级督查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整改落实。区人大、区政协要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创卫工作视察调研和评议,对行动较慢、工作不力的部门单位要进行质询。严格落实通报曝光、责任倒查、约谈质询、执纪追究等监督机制,对在创建工作中作风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干部通报表扬,作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职不尽责、慢作为不作为、懒政怠政的干部建议组织调整,对工作严重失误或渎职失责,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实施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具体负责人的直接责任。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4
 
 
武清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二级机构、各涉创单位:
《武清市商务局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经局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清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日
武清市商务局
 
 
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武清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浏办通知〔2020〕14号)的通知要求,扎实抓好商务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国卫”)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
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我市创国卫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爱卫管理,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为我市2020年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动力支持。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执法大队大队长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同志任专干。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职责分工
(一)局机关创建工作
责任科室:办公室,责任领导:
1.加强本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设施、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有成效。
(1)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为据)。
(2)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名册或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网络(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3)制定病媒生物防制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单列或纳入爱卫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中)和工作会议记录(单列或纳入爱卫工作会议记录中)。
(4)健全病媒生物消杀记录(使用药械情况、用药记录或专业消杀公司资质、所签订的防制服务合同及消杀记录)。
(5)收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开支依据(票据复印件)。
(6)其他病媒生物防制的相关资料(孳生地调查、病媒生物防制知识、上级或本级下发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文件等)。
2.积极开展本单位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到有机构、有计划、有设施、有记录、有图片、有总结、有制度、有成效。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为据)。
(2)制定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名册或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
(3)制定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工作会议记录。
(4)完善健康教育工作职责或行为规范。
(5)购置健康教育设备。
(6)做好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含健康教育培训、知识讲座、文体活动、健身活动等)。
(7)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8)有测试资料(如公务员、职工、住院病人等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考查资料)。
(9)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面积在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1次宣传内容,全年6期,有实景图片和留底稿备查。
(10)健全禁烟、控烟领导小组,有禁烟、控烟制度,有禁烟、控烟劝导员,有禁烟警语和标识。
(11)其他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资料(上级或本级下发的健康教育文件、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宣传册、其他健康教育宣传资料、被评为无烟单位文件、参加无偿献血等有关资料)。
3.加强局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有制度、有记录、有名单、有合同等相关资料。
(1)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2)有卫生责任区划分、检查评比制度(记录)、义务清扫等相关资料。
(3)有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工作责任书和物业承包合同。
(4)有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和落实记录。
(5)其他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资料(绿化保养、垃圾清运等)。
 
(二)集贸市场创建工作
责任科室:市场建设调控科,责任领导:
1.按年初计划,加快提质改造和新建一批城区农贸市场,确保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
2.牵头起草城区农贸市场创国卫整改工作方案并牵头督促落实。做到有总结有记录有图片。
3.按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牵头督促指导各农贸市场,按标准要求做到市场管理规范,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到位,环卫设施及公厕管理到位,落实孳生地的治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含方案、制度、总结、图片等)。
4.负责收集城区农贸市场名录和平面布置图,督促建立市场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名单及相关清扫制度。
5.负责改造城区农贸市场的活禽销售场所,做到活禽存放区、宰杀区与销售区有效隔离。
6.督促落实活禽销售的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化处理。
 
(三)大型商超创建工作
责任科室:内贸行业管理科,责任领导:
1.负责督促城区各大商场超市建立“爱卫、创卫”年度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并加盖公章)、总结及活动图片,并提供资料。
2.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含工作领导小组并加盖公章)、总结和工作会议记录,有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名册或健康教育机构网络(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并提供资料。
3.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单位健康教育工作职责或行为规范、有单位健康教育设备、有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含讲座、培训、活动);督促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要求面积3平方米以上,每2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全年6期,有实景图片和电子档备查,并提供纸质资料和图片资料。
4.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禁烟、控烟领导小组,有禁烟、控烟制度和劝导员,并设立禁烟警语标识,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方案(含工作领导小组并加盖公章)、总结及图片资料;建立病媒生物消杀记录(使用药械情况、用药记录或专业消杀公司资质、所签订的防制服务合同及消杀记录)。
6.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卫生责任区划分和检查评比制度(记录)、义务清扫等资料;有卫生保洁人员名单、工作责任书和物业承包合同;有门前三包管理制度和落实记录。
7.负责督促城区商超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堂)、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建立卫生监督管理资料包括《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食品进货台帐(含索票索证)》和对员工食堂的餐具、食品抽查、食品卫生自查备查情况等检测资料齐全。
8.负责督促城区商超搞好宣传、迎检氛围布置,电子屏和LED大屏滚动播放创国卫相关内容。
 
(四)统筹全局创建工作及城区加油站创建工作
责任科室:执法大队(创建办),责任领导:
1.负责收集本单位及二级机构、涉创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性质、辖属单位情况、职工人数、承担的职责、开展的主要工作等情况。
2.负责督促城区加油站创国卫工作的宣传、保洁工作,按爱卫标准要求出台保洁、公厕等工作制度,形成年度工作台账,做好媒生物防制等系列爱卫工作。组织城区加油站做好公共厕所的升级改造工作。
3.负责制定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领导机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爱卫、创卫工作(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为据)。
4.负责制定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人员名册或爱卫、创卫工作网络(含姓名、部门、职务、学历、电话);负责收集局机关全体干部体检资料(体检通知、体检名册、体检费用复印件)。
5.负责制定爱卫、创卫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及活动图片。负责制定爱卫月活动实施方案、总结及活动图片。
6.负责收集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会议记录及工作大事记。
7.负责收集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经费开支依据(票据复印件);负责合理布局爱卫工作办公场地(以挂爱卫办为据)。
8.负责收集局机关爱卫、创卫工作相关资料(上级或本级下发的爱卫、创卫文件,获上级先进单位文件资料等)。
9.负责收集整理商务系统年度爱卫工作资料,分行业年度汇编成册。
10.负责对接市创卫办,上级的交办任务及时分解反馈到相关责任科室。负责高频率组织开展创卫工作督查和问题交办,推动上级交办任务按时落实,问题及时解决。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步骤
(一)省级初审阶段(2020年6月)
(二)国家级暗访、评估和综合评审阶段(2020年7—2020年)
接受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根据评估专家组反馈的意见,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做好全面达标验收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商务牵头的指标通过国家综合评审。
 
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和目标管理内容,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创建办要充分发挥宣传发动、业务指导、组织协调、资料整理、督查考核、迎接检查等方面的履职能力。各业务工作组要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机制,定期调度,加强部门协调,强化考评奖惩,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分管、谁牵头”管理原则,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将“创国卫”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及各涉创企业、单位,各牵头科室要将“创国卫”日常工作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及时整理交局创建办公室,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科室要组织相关行业领域召开动员会议等形式,学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认识,掌握标准,明确任务和具体做法,要充分利用板报、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工具,广泛发动群众,让“创国卫”活动人人皆知,使创建活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城区涉创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农贸市场等各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一是按照“设施完善、整洁卫生、功能齐全、分区合理”的要求,协调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开展整治行动,确保全面达标,同时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整治,结合我市病媒生物(鼠、蚊、蝇、蟑螂)的生长规律实际情况,组织需区商务系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确保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以上要求。
(五)完善资料,及时报送。各科室、各企业要及时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并协助配合局创建办完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资料收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5
 
 
关于印发《武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现将《武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
 
 
武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20年工作方案
 
国家卫生城市是一个城市综合功能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的实事工程,是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顺应民意、凝聚人心的德政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整治环境卫生秩序,提升城市形象,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20年成功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目标,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局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方案。
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倡导市民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公共卫生意识,预防、消除疾病,同时,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健康和卫生需求。
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常务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谭长青
副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员:局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城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主要负责人,局市容管理科科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市容管理科,市容管理科科长刘永晖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度保障、环境建设、活动开展、资料制作台账、总结材料上报等工作。
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目标任务
2020年,全面启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建立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夯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基础,并全面实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确保通过省创卫办对我市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
2020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全面实现。
 
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责任分工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履职尽责、狠抓督查,全面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一)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市城管执法支队)
(二)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责任部门:数字城管科、考核督查科、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局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
(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
(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
(五)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市环卫处,各城区环卫部门)
 
(六)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考核督查科,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
(七)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考核督查科、园林绿化科,市环卫处、市园林局,各城区城管部门、环卫、园林部门)
(八)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考核督查科,市环卫处,各城区城管部门、环卫部门)
(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坡岸、水面垃圾清理,制止向保护区内倾倒有害有毒物质的行为。(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市环卫处、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各城区城管、环卫部门)
(十)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湖泊、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局属各单位,各城区环卫部门)
(十一)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各单位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园林绿化科,局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
(十二)各部门(单位)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开展的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印证,档案资料齐全。(责任部门:市容管理科、考核督查科、园林绿化科,局属各单位,各城区城管、环卫、园林部门)
 
五、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步骤
按照全面推进、纵深开展、不留死角的总体原则,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工作要求,按以下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3月)
1.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2.各单位结合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下达具体创建工作任务和指标,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2020年5月)
1.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工作,打牢创建基础。
2.全面开展综合创建工作,各部门(单位)按目标要求,派专人,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创建工作。
3.按照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6月—2020年10月)
再次动员部署,全面加强督促检查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查找问题,集中研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创卫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
1.针对创卫存在的薄弱环节,做好全面巩固。
2.局属各部门(单位)完成创建卫生城市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装订成册。
3.局创卫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牵头,自查验收,逐项打分,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五)冲刺迎检阶段(2020年1月—武清市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考核组实地考核)
将创建工作形成常态化,巩固整治创建工作成效,全面做好迎接专家组的综合检查和考核评定。
 
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各部门(单位)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保障市民健康、造福社会和惠及百姓的有效载体。将“创卫”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单位)和个人,做到全局一盘棋,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合力推进“创卫”事业。
(二)广泛宣传,全局参与。充分利用标语、LED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册(单)、互联网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开展“创卫”宣传。抓好我局“创卫”内部宣传,使“创卫”宣传“,形成全局皆知、全局行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导,长效管理。为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在每月5日前将各项责任落实情况报局创卫办汇总,局创卫办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考核。各部门(单位)要在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积极主动开展创建工作,加强长效管理,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创卫资料汇编推荐:
 
2019年创卫资料汇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9年医院创卫资料汇编(320页)
2019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380页)
 
 
乡镇办事处居委会2018年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90
创建省、市级卫生村资料汇编(全套240页)
2018年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98页) 创建卫生城市
2018年学校创卫资料汇编(全套280页)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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