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创卫资料文章推荐

主页 > 创卫资料 > INTRODUCE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督查方案

2020-09-19 08:44 作者:创卫网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督查方案: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将于2019年8月上旬迎来省级技术评估,为有序推进各项迎检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创卫省级技术评估,制定本督查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督查方案
 
 
    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将于2019年8月上旬迎来省级技术评估,为有序推进各项迎检工作,督促各单位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顺利通过创卫省级技术评估,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任务为重点,着眼全局,建立高效、规范、分级负责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通过督促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创卫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确保我县如期完成国家卫生县城创建任务。
二、督查对象
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市驻凤庆单位,凤山镇人民政府,凤山社区、龙泉社区、文明社区、东城社区、青树村、东山村、平村、京竹林村、等上村、大有村、前锋村、象塘村。

三、督查内容
      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8项必备条件、9大项52小项基础指标和《国家卫生县城(乡镇)标准》《凤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实施方案》《凤庆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任务分解方案》等内容,分组分项逐条开展督查。
四、督查时间
2019年7月24日至迎检工作结束。
五、督查分组
(一)第一组
组长:郑国康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凤庆分局、
凤山镇人民政府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督查内容:环境保护、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卫生、辖村卫生的监督检查,包括城区经营秩序、交通秩序;主次干道、背街小巷、车站、医院等窗口单位卫生;河道卫生;城市“十乱”现象;建筑(待建及拆迁)工地;住宅小区;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废品收购站;公厕建设及管理;垃圾中转站建设及管理;雨污分流工程;农贸市场管理;卫生村创建。
(二)第二组
组长:雷专华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
疾控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
督查内容: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检查,具体包括:酒店、餐饮店、食品店、食品加工厂、超市、美容美发店、旅馆、浴室、歌舞厅、网吧、早夜市、流动摊点。
(三)第三组
组长:郭中福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疾控中心各抽调
一名工作人员。
督查内容:城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医院
创卫氛围营造、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督查方法
     (一)建立督查工作台账。根据督查内容和责任分工,各督查组分别建立督查台账,确定督查区域、责任单位及督查时间,对照时间节点及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进行督查。在督导过程中,要创建图文并茂的“问题台账”,为每个“创卫”点拍照留证,照片下面附上该“创卫”点存在的薄弱环节,实行销号制度,每达标一项,销号一项,直到各“创卫”点完全达标。
     (二)定期通报督查情况。各督查组督查情况以信息形式及时反馈县创卫办,由县创卫办负责编发《督查通报》,向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各责任单位通报督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建立“三单”交办督导追责制度。在加强督查的基础上,形成发现问题交办单、限期整改督办单、追责移交建议单,进一步健全层层抓落实的制度链条,全力推动创建工作落实。
1.发现问题交办单。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深入基层一线,敢于触及矛盾,善于发现问题,做到敢督敢查、真督实查、善督会查。现场督查结束后,逐条梳理存在的问题,形成详实、具体的发现问题交办单,转办给责任单位并签收回执,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责任单位根据交办单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上报整改清单。
2.限期整改督办单。责任单位对交办的问题在要求时限范围内不能完成整改的,督查单位对责任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
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并签收回执。责任单位根据督办单要求建立问题台账,并及时上报限期整改清单。
3.追责移交建议单。问题整改责任单位要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逐项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责任落实倒逼机制,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对整改期限内仍然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适应创卫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的新形势,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迎检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抓好,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不折不扣即时整改。
(二)督查组成员要统筹安排好工作,服从服务于创卫迎检工作大局,全力以赴确保迎检工作顺利通过。
(三)请涉及抽调人员的单位认真配合,并通知抽调人员于2019年7月25日16:00到县卫生健康局六楼会议室按时参加业务培训。
 
 

(责任编辑:创卫办)
顶一下
(3)
75%
踩一下
(1)
25%
------分隔线----------------------------
◎最新评论
      谈谈您对该文章的看
      表  情:
      评论内容:
      点击我更换图片
      * 请注意用语文明且合法,谢谢合作 审核后才会显示! Ctrl+回车 可以直接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