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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平安单位创建考评细则

2021-09-05 06:41 作者:创卫办 来源:未知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郴州市平安单位创建考评细则:一、安全生产组织保障(20分),二、工作制度(10分),三、防范措施(50分)

郴州市平安单位创建考评细则

 
被考评单位:                                                                考评时间:
考评
项目
考评内容 考评细则 考评方法 考评
得分
考评简要情况
组织保障(20分) 综治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4分) 没有成立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扣1分。 查看任命文件    
没有相应机构负责本单位综治工作的,扣1.5分。 实地查看办公室    
没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的,扣1.5分。 查看任命文件    
定期研究平安创建工作(4分) 每年至少2次研究平安创建工作,1分,每少一次扣0.5分。 查看会议记录    
层层落实平安建设责任,3分,每少落实一项议定事项,扣1分。 实地查看会议研究事项落实情况    
全年没有研究部署解决平安建设实质性问题的,扣4分。 查看会议记录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齐全(2分) 无固定办公室的,扣1分。 实地查看办公室    
无办公电脑的,扣0.5分。    
无文件柜等设施的,扣0.5分。    
落实综治领导工作责任(4分) 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向市综治委提交综治工作述职报告,没有提交的,扣1分。 到市综治办查看述职报告    
单位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向市综治委提交综治工作述职报告,没有提交的,扣1分。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工作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其年度述职报告有综治工作履职内容,计2分,没有的,每人每次扣0.2分。扣完为止。 实地查看述职报告    
平安建设工作经费有保障(3分) 工作经费无保障的,扣3分。 查年度预算或报账凭证    
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平安创建工作(5分) 没有成立平安创建的组织领导的,扣1分。 查文件、查会议资料、查台账    
没有平安创建工作方案的,扣1分。    
没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动员部署的,扣1分。    
没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检查评比的,扣1分。    
没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的,扣1分。    
工作制度(10分) 落实制度防范措施(10分) 没有值班制度的,扣1分。 查文件、查制度是否上墙,查看现场和台账    
没有门卫制度的,扣1分。    
没有信访工作制度的,扣1分。    
没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的,扣1分。    
没有消防制度的,扣1分。    
没有安全保卫制度的,扣1分。    
没有保密制度的,扣1分。    
没有综治工作宣传制度的,扣1分。    
没有明确综治办工作职责的,扣1分。    
没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的,扣1分。    
防范措施(50分) 完善人防措施(10分) 单位人防措施(5分) 治安保卫重点单位(5分) 没有专门的保卫机构,扣1.5分。 实地查看单位及其独立院落的住宅小区,并查看现场和台账    
未按标准配备专职安保人员,扣1.5分。    
未建立健全巡防制度并上墙的,扣2分。    
一般单位(5分) 未明确科室兼管保卫工作的,扣1.5分。    
未按标准配备专(兼)职安保人员的,扣1.5分。    
未建立健全巡防制度并上墙的,扣2分。    
住宅小区(5分) 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5分) 未设置专门保卫机构的,扣1.5分。    
未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的,扣1分。    
未实行电话或微信联防的,扣1分。    
未落实与社区巡逻检查联防联动等群防群治措施的,扣1.5分。    
未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5分)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扣1.5分。    
未落实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的,扣1分。    
未实行电话或微信联防的,扣1分。    
未落实与社区巡逻检查联防联动等群防群治措施的,扣1.5分。    
防范措施(50分) 完善物防建设(10分) 单位内部的档案室安装牢固的防盗门、防盗窗,未落实,扣1分。 实地查看单位及其独立院落的住宅小区,并查看现场、查看车辆、人员进出登记本等台账    
单位内部的财务室安装牢固的防盗门、防盗窗,未落实,扣1。    
单位内部的资料室安装牢固的防盗门、防盗窗,未落实,扣1分。    
按规定确需存放枪支弹药的单位,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库房,未落实,扣1分。    
按规定确需存放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的单位,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险柜(箱),未落实,扣1分。    
未设立门卫室的扣1分。    
门卫室未设置固定报警电话,扣1分。  
未建立车辆出入登记本,扣0.5分;登记不全,扣0.5分。  
未建立人员出入登记本,扣0.5分;登记不全,扣0.5分。  
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门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扣1分。    
完善技防措施(30分) 建立视频监控中心(室),4分。未建立的,扣4分。 实地查看单位及其独立院落的住宅小区,并查看现场落实情况。    
主要道路、每个楼栋必须有探头监控,8分。每发现一处监控盲区,扣1分。    
重要场所(财务室、档案室、人员密集区)必须安装监控探头,每发现少一处,扣2分。    
单位监控中心(室)有专人值班,2分。未落实,扣2分。    
存放保密性、贵重性、危险性物品的重要场所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单位及单位住宅小区要设置出入口控制装置,具备自动记录、储存等功能,信息保存不少于30天,3分。未落实,每处扣1分。    
指挥调度中心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实地查看单位现场落实情况(没有该项的单位不扣分)    
重要设备机房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计算机数据中心安装入侵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变电站安装周边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供水加压站周边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油气储存站安装周边报警装置,未安装,扣1分。    
                 
考评组长(签字):                                              考评成员(签字):

(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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