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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精选5篇)

2022-05-07 18:38 作者:创卫办 来源:创卫网 浏览: 我要评论 (条) 字号:

摘要:2022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精选5篇):1、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2、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3、森林公园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4、固镇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5、开原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

2022年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精选5篇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机制,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夯实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区矿山安全生产良好发展形势,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树立“稳”是主基调和大局的观念,紧盯矿山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秩序。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水平,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汛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汛期值班、群测群防、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规定,实现矿山安全和地质灾害“零伤亡”。加强机关、国土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办公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强化重大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机关、国土所安全生产全年无事故。
三、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以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点为重点,全面加强非法采矿行为查处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更加严格的目标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采取更加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政策措施,集中整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防,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继续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力量,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继续推进“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规范化为抓手,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继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专项行动。监察大队和相关股室、国土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动态巡查,坚决依法查处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今年分局执法人员要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调查一起,举报一件,查处一件;努力实现100%的年度查处率目标,有效防范和坚持遏制非法采矿行为引发的事故发生。
(三)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认真完成《肃州区202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2022年全区地质灾害防灾抗灾减灾提供依据;二是全力抓好汛期地灾防范,确保防灾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三是抓好宣传培训,按时公布年度防灾方案;四是开展汛前地灾危险区域巡查,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设立警示标志牌,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五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充分发挥地灾气象预警预报在值班安排、转移避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六是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群测群防、灾情速报、应急处置等各项制度规定;七是继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使用和维护。
 
(四)加强测绘、整理等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
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工作原则,结合日常检查,继续加大对测绘、整理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督促项目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重点检查项目单位大型机械及特种作业等安全问题,发现问题,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复查,切实做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和信息化建设。以“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教育的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深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充实并完善自然资源局安全生产信息网站。
 
(六)切实抓好机关和自然资源所安全工作。一是加强办公场所防火设备的检查,对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修、更换,办公场所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用电安全;二是加强机关值班管理,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和汛期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信息畅通,上传下达及时准确。
(七)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一是分解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印发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二是及时组织开展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以及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检查;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种联合行动;四是认真做好区政府和区安委办的其他工作。
 
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制定好《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在抓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各股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起本股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股室(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部门,在各类评先评优方面严格予以否决。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厉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党纪政纪或法律责任。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股室(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同时做好业务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经办人,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酒泉市自然资源局肃州分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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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城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2022年水务海洋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上海市水务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予以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水利部,住建部,市安委办,市住建委。
上海市水务局办公室2022年6月15日印发
 
 
 
上海市水务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新征程的开启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确保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稳定,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全面提升安全风险治理能力的各项工作任务艰巨。
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理念,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持续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压减一般事故,确保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压实安全职责,优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三管三必须”,履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督促基层单位明确各岗位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到岗到人;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一)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结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带队督查检查。结合领导干部“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活动,破解企业难题、消除安全隐患,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三管三必须”监管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管理有机融合。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开展第三方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风险管控及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各项防控任务落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督促企业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督促企业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督促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安全告知和承诺制度等新举措。健全完善企业风险识别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洽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城投集团、各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
(四)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处罚、扣除信用分、一票否决等监督管理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把风险当隐患治,把隐患当事故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要完善正向激励机制,积极树立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建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城投集团)
 
二、针对重点领域,加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
针对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水务海洋建设施工,供水、排水、水利、海洋设施运行,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领域,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态势稳定可控。
(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按照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细化完善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做好人员登记报备、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体温测量、防疫物资储备、消毒消杀等工作,定期检查各环节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全覆盖不留死角,全力以赴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
(二)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政府、市场、现场联动,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消防火灾、深基坑、高坠物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触电淹溺等突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力度;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超龄及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加强建设施工从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责任单位:局建管处、水利处、水资源处、防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海洋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城投集团)
 
(三)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开展供水管网风险评估,推进落实隐患供水管道排查及改造任务。强化供水行业监督指导,重点做好夏季高温、冬季寒潮、中高考、进博会期间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应急调度,提升应对爆管、水污染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危化品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督促水库、水厂等反恐重点目标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重点目标的反恐管理。(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开展排水管网检测及修复工作。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五)强化水利设施管理。按照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细化工作预案,落实管理措施。持续推进水利部水闸安全运行管理专项督查问题销项整改;持续开展全市水闸泵站安全运行管理专业检查,提升水闸运行和调度安全管理能力;加强病险水闸、堤防险工险段的维修加固和应急抢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水库、水闸和堤防巡查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水利部信息平台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报送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六)强化水文、海洋监测管理。加强水文和海洋野外、出海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市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各区水务局)
(七)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食品卫生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员伤亡、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高年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滚动更新“两张清单”并动态清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梳理完善制度措施并推动落实。重点抓好水务工程建设、有限空间作业、设施运行领域、危化品管理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特别要加大坍塌、高处坠落、超龄用工等专项治理,有力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扎实推进巩固提升阶段整治工作。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也是巩固提升整治成效的一年,将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突出隐患再梳理、再分析,落实落细责任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对于共性问题,剖析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需要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的相关制度,逐项推进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在全市水务海洋行业深入开展在建工地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有关工地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超龄用工等突出问题,整治违法生产建设、习惯性违章行为。监督指导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设领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务安质监站、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城投集团)
 
(三)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在全市排水行业继续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监护,消除作业安全隐患;建设工地等领域要加强防范知识普及,落实通风、监测等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水务海洋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有关单位在电气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行为,严查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偷工减料、使用劣质电线及质量不合格电气产品等问题和隐患。加强电气设计质量审查,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气防火安全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
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制度和标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宣教培训工作。开展新修订《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定期在水务官网的安全生产专栏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学习;结合“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范知识;监督指导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供水、排水、水利、海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与防护能力。(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推进标准化管理。根据国家和本市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加大水利安全标准化试点创建,扩大安全生产标准化结果在水利行业表彰、信用评价等工作中的运用,探索奖惩机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局科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文总站)
 
(三)全面强化监管考核。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年初明确职责,年中过程监督,年底履职考核”工作机制,督促水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管措施,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提高。按照市安委办考核要求年初分解任务和责任主体,年中做好日常台账和材料管理,每季度讲评,年底完成自评和佐证材料。(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提升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管控。围绕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战略要求,结合“一网统管”平台建设“互联网+监管”的工作方式,准确掌握建设领域和设施运维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管理手段,把监管触角延伸到基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主体,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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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公园管理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我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我局实际、经局党委行政研究决定,特制定2022年我局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安全生产工作主要目标
(一)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实现全年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及社会局面稳定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零容忍”的规定。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一票否决”的制度,加大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村(居)属地管辖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理顺安全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晰各责任科室安全监管职责,构建条块并重、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逐步完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防事故”的要求,在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农村建设领域、电力生产、地质灾害、烟花爆竹、食品安全、农村消防及森林防灭火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
(四)实现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目标。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和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完成市、县、局交办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任务。
 
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副书记、局长魏新林同志为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党委委员、副局长胡学军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及个村(居)支书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党政办。
 
三、安全生产主要工作措施
(一)严格监管,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年初由局政工科组织新上岗或转岗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职业安全培训,年内由局宣教科组织2次以上的各种业务技能及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月”等教育活动,使安全生产意识普及到辖区内广大人民群众和干部职工心中。
2,认真落实局党政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个月按照局党政领导分工分线责任制,各分管联系村的党政领导要坚持带队对所联系的村及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建立好带队检查台账,对排查岀来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有记录有整治措施有影像资料。
3.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意识。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在广大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安全文化观念,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努力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经营单位职工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真正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4.进一步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力度。局安委办要指导、协调和督促协同其他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日常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跟踪督办工作,开展行业性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评估和事故统计分析。
5.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责任科室要制定和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保障,不断完善全局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机制
1、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等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以“安全生产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针对元旦、春节、清明、中秋、国庆期间流动人员密集阶段,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增强广大群众的事故预防和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大力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2、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一人一月一隐患”的排查要求,各村(居)电站,管理站及各责任单位每月都要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在每月的25号以前将排查内容和治理结果报局安委办办公室汇总。同时,逐步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化。
3、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成立舜管局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站及村级交通劝导站,并确保有人员及专项工作费。
4、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系,成立舜管局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确保有人员及专项工作经费。
5、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投入,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
6、强化职业危害监管与防治。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严格实行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职业危害举报制度,加大职业危害监管和事故查处力度,为职工创造安全健康的职业条件。
7、严格执行企业亮证生产经营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实行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三同时”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同时,要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新员工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三)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旅游景区、食品药品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病危害、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灭火安全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效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2.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管。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并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强化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建立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局安委会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每月依法查处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按照一日一巡查的要求每天开展安全巡查。
3.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凡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居)及责任科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处理不及时、不认真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坚决惩处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四)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认真督促和指导舜皇山旅游景区、舜皇峰竹木有限公司西岭加工厂、电力生产、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森林防灭火等高风险单位建立事故风险评估与控制机制,加强应急管理监测预警系统、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物资保障能力、紧急运输保障能力、培训与演练体系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经评审后报局安监站备案。高危单位要建立救援队伍,完善救援体系建设。全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形成区域和上下协同联动反应机制。
2.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安全事故及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考核。年度内,凡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所在村(居)和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一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村(居) 、责任单位年终各项工作不予以评优评先;被“一票否决”的村(居)和责任单位在全局通报批评,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行政书面述职。

东安舜皇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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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镇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实。我县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督促安委会成员单位对照要求,严格抓好15条硬措施的落实工作。
(二)加强全县建筑领域安全监管。一是充分利用全国自建房专项整治契机,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摸清全县自建房底数,抓紧登记造册并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切实抓好自建房领域隐患整改,确保自建房领域不出亡人事故;二是全面加强乡镇园区建设领域项目安全监管,包括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装饰等领域,要实现检查全覆盖,不能留有死角或盲区,要确保下半年建筑领域不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是从严监管。对无施工许证、无资质、挂靠资质的,要坚决从严监管,该移交处罚的坚决移交处罚,该拆除的及时转城市管理局依法拆除,严禁边审批边建设,杜绝违法施工。

(三)突出重点强化执法检查。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液氨使用、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在执法检查中,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紧盯企业停产、复产、动火、检维修、技改、工艺变更等关键环节;紧盯高温、汛期、国庆、中秋及国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间段,紧盯消防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关键部位,紧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应急预案的制定、应急演练的举办,员工三级教育培训、风险隐患排查等核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
(四)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按照行业分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窨井、下水管道、污水处理厂、自来水厂、中水厂、化粪池、沼气池、地窖反应釜、槽罐车等有限空间的监管,抓好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相关单位全面摸排存在有限空间的作业企业,实行清单管理,强化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重点培训: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有限空间作业单位必须具备资质,不经专门培训,同时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任何人不得擅自从事有限空间作业。

(五)统筹抓好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正值夏季高温,用电高峰,消防火灾隐患增大,全国各地火灾不断,进一步全面细致摸排各自主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重点检查电线、电路、电器,多合一场所、夹芯板房、泡沫板房,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要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火灾和亡人事故。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责任管理体系,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结合行业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全面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科技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大工作协作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行业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交通系统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实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继续落实各项措施,打赢防疫攻坚战
(一)将预防新冠病毒工作融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及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交通系统广大交通参与者参与预防新冠病毒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加大预防新冠病毒教育培训;提高防御能力;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严格落实行业监管领导责任。严格按照“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按分工全力抓好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及党总支、支部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监管的基础性、前提性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督查落实、考核问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对分管领域、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主任,党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职,下属单位和内设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和压实安全生产各组成单位、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局党组、支部、党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在开展党建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召开党组织会议,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在职责权限内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行业管理、工程建设、创文、创卫、工会、共青团等工作同步开展,并作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履职绩效的考核与问责追责。
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股(室)要将安全生产与科室职责紧密结合,把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融入到行业监管、工程建设设计、工程施工中,要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在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考核行业发展工作中,同步研究、部署、检查、落实、考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工作责任,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管理,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和事项,推进安全监管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
 
(三)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深入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范,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备案、公布,严格依法、规范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从法规、政策、标准、规划、许可、监督、检查、执法、宣传等方面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行业管理股室要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与行业管理工作同步计划、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充分利用“联席制度”,协调交警、道管、应急、路政等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在行政许可、行政审查审批、验收职能过程中,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严格审查、审核,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未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程序的,不予批准或验收通过;负有人事、财物、装备、信息、科技管理等职能的部门,要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四)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公路水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要依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管理责任;要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道路运输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细化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要强化本单位内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依法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要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管理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按规定、标准、规范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行“清单化”、“痕迹化”管理;要按“一企一标准”的要求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企业隐患排查自检自查标准,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属地负有行业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本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闭环管理;按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按规定落实专、兼职安全应急抢险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器材装备,定期评估修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按照结果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要求,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的统一部署及市交通运输局的具体要求,建立“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每年定期开展考核与评价工作;建立完善对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制度,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适时修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每年组织签订责任书,对所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科室及所管企业、施工单位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或评价;探索建立实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制度,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建立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
(六)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健全优化与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及公路各领域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依法开展联合检查和“打非治违”联合执法。推进建立部门间非法违规信息抄告机制,加强相关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提高监督检查效能。
(七)完善应急救援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组织领导,按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制体制机制,明确安全生产应急的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生产应急“一案三制”建设的行政管理和应急的指导协调;在本专业领域、本单位内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综合预案、专业领域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定期组织评审、演练和修订完善;加强本专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应急物资装备器材配备,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机制。
督促监管对象、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城市交通运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企业依法建立专职或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单位应委托具备能力的应急救援机构提供服务。
 
五、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八)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道路水路客运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高危领域安全准入条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按照强化监管和便民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推进网上公开办理,加强许可事项政务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对取消、下放、移交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倒逼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支持和保护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生产信用好的企业加快发展,对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安全信用记录差的企业,依法强制退出。
(九)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依法梳理明确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管对象,实现清单化、目录化管理;明确每个公路水路行业内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信用记录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按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安全生产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和规定,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完善安全生产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对违法行为当事人拒不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决定的,应当依法申请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按规定加强执法评审,评估执法效果,加强执法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保证执法公正严明、有错必纠。
(十)健全监管执法保障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及现场执法和应急救援用车配备标准,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范围,推动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岗位津贴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
(十一)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按照法定职责在权限范围内,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或参与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切实用事故查处推动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事故调查组长负责制,建立事故调查分析技术支撑体系,对所负责调查的所有事故的调查报告应设立技术和管理问题专篇,详细分析原因并全文发布,做好解读,回应公众关切。对事故调查发现有漏洞、缺陷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度,按职责权限及时提请或启动制定修订工作。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对负责调查的事故按规定组织进行评估,将事故处理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构建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十二)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强化道路水路运输、港口营运、公路水运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备案。加强公路水路行业内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风险联防联控,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预测预警预控和过程监管。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要求,科学合理建设,优化渡口(码头)货物集中区域布置,合理确定区域范围,降低区域风险。定期开展渡口(码头)货物集中区域风险和应急能力评估,通过区域定量风险计算,确定安全容量,实施总量控制。
(十三)强化企业预防预控。企业要根据各领域各专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类辨识评级指标和规范标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要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部位、岗位,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建立并依据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标准,实行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十四)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贯彻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暂行办法》,建立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联网的信息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的配套监管制度。监督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建立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执法,对重大隐患督办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公路水路行业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继续以地方管养公路中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危险路段为重点,争取加大中央资金投入,督促落实州市县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财政资金保障的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分步有序治理公路安全隐患,提高公路安全水平。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落实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属地管理责任的督查、指导和考核。加强对桥梁隧道、城市交通、渡口(码头)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的检测检验标准,严格营运市场准入把关,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整船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督促指导运输企业加快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提高运输车船安全性能。强化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推进道路、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工作。
 
七、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十六)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督查企业建立执行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企业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主体责任。加大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力度,按部门财政预算编制的规定和要求,将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费用纳入部门财政预算予以支持保障。
(十七)推进安全与应急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继续开展危桥改造和渡口改造、渡改桥工程、救生衣行动。加快安全监管应急救援船舶、基地,以及重要湖泊、重要库区监管救助与抢险打捞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监管和应急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将渡口渡船纳入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加强渡运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重要湖泊、库区沿岸通信监控系统布局,加强抢险打捞装备建设,加强水上交通监管救助和抢险搜寻打捞能力建设。统筹公路水路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布局和建设,研究推进危化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十八)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约束机制,鼓励企业购买和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和完善购买安全生产服务的制度,支持和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依法依规积极委托具备能力的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验检测、政策法制研究、制度标准拟订、评估评价、科技研究开发、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为部门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决策、监督管理、执法处罚提供辅助和支撑。按照政府统一部署,推进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现与交通运输信用体系相对接,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研究建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
(十九)健全安全培训教育体系。基于公路水路行业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防控研究,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在公路水路行业广泛深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并坚持以案说法,深刻举一反三,深入汲取重特大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教训,从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制、体制机制、监管执法、环境条件等全面辨识和管控安全风险,查找堵塞安全生产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交通运输管理各部门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实施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严禁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职工上岗作业。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推进公路水路行业安全文化建设发展,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社会监督,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进公路水路站渡口码头与营运车船等公共场所,强化行业安全氛围,提升行业安全素质、安全技能。公开并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行业安全生产与应急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八、强化安全保障体系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有关企业、工程指挥部、项目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层层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引导,深刻认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凝聚改革发展的共识,把握改革发展的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为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营造有利的环境氛围。
(二十一)加强督查考核。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各有关企业、工程指挥部、项目部要对各自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跟踪督查,严格问效问责,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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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创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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